一种新能源汽车空调压缩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648588发布日期:2018-06-08 21:22阅读:226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汽车空调配件的技术领域,特别是一种新能源汽车空调压缩机。



背景技术:

汽车空调压缩机由汽车发动机带动,一般采用皮带传动,在发动机及压缩机上分别安装由皮带连接的皮带轮。为了保护压缩机,在压缩机皮带轮与压缩机驱动轴之间设置有电磁离合器,当压缩机过载时,可以断开压缩机皮带轮与压缩机驱动轴之间的连接。

一般由皮带轮、吸盘、电磁线圈等组成,其类型有盘状衔铁式、弹簧片式等。其工作原理是空调压缩机的接通或断开由电磁离合器来控制,而电磁离合器由空调控制单元控制。电磁线圈通电后,皮带轮与吸盘不停的吸合会造成很大的噪音、磨损,从而严重影响压缩机的正常工作。当压缩机因损坏而卡死时,压缩机皮带轮与发动机皮带轮无法停止传动,无法避免皮带传动的损坏。并且,使用电磁离合器,压缩机的质量大,制造成本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是解决现有技术中的问题,提出一种新能源汽车空调压缩机,能够省去离合器结构,减轻重量,并且降低功率消耗。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出了一种新能源汽车空调压缩机,包括依次连接的前盖、缸体及后盖,所述缸体与后盖之间设置有阀板组件,所述前盖内安装有前主轴承,所述缸体内安装有后主轴承,所述缸体内设有从所述前盖中伸出的驱动轴,所述驱动轴可转动安装在所述前主轴承及后主轴承内,所述驱动轴上安装有斜盘组件,所述斜盘组件与活塞相连,所述活塞滑动安装在缸体的活塞腔中,所述前盖上设有用于张紧传动带的皮带盘,所述皮带盘的侧壁上设有呈环状布置的驱动齿,所述驱动轴的伸出端上连接有驱动盘,所述驱动盘由弹簧支撑其与所述皮带盘上的驱动齿啮合。

作为优选,所述皮带盘上具有与所述驱动轴垂直的延伸壁,所述驱动齿呈波形分布在所述延伸壁上。

作为优选,所述驱动轴的伸出端上经调节螺钉连接有锁紧盘,所述弹簧一端支撑在所述锁紧盘上,另一端支撑在所述驱动盘的背面使其与所述皮带盘的驱动齿啮合。

作为优选,所述锁紧盘和驱动盘上设有用于固定所述弹簧两端的限位端子。

作为优选,所述前盖中设有向所述驱动轴的伸出端延伸的环状壁,所述环状壁的两侧形成用于安装轴承的第一轴承座和第二轴承座,所述前主轴承固定在所述第一轴承座中,所述皮带盘经转动轴承转动固定在所述第二轴承座内。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利用皮带盘与驱动轴通过驱动盘和驱动齿形成连接,使得压缩机可由发动机一直运转,无接合冲击,当压缩机因损坏而卡死时,阻力矩会增加,当出现皮带盘与驱动盘的摩擦力矩小于上述阻力矩时,两者将产生打滑,皮带盘驱动力矩将不能被传递到驱动盘,从而避免了皮带传动的损坏,起到了过载保护的作用,另外,省去了传统的离合器结构,使得质量能够减轻,降低功率消耗。

本实用新型的特征及优点将通过实施例结合附图进行详细说明。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前盖、2-缸体、3-后盖、4-前主轴承、5-后主轴承、6-驱动轴、7-活塞、8-皮带盘、9-驱动齿、10-驱动盘、11-弹簧、12-延伸壁、13-调节螺钉、14-锁紧盘、15-限位端子、16-转动轴承。

【具体实施方式】

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包括依次连接的前盖1、缸体2及后盖3,所述缸体2与后盖3之间设置有阀板组件,所述前盖1内安装有前主轴承4,所述缸体2内安装有后主轴承5,所述缸体2内设有从所述前盖1中伸出的驱动轴6,所述驱动轴6可转动安装在所述前主轴承4及后主轴承5内,所述驱动轴6上安装有斜盘组件,所述斜盘组件与活塞7相连,所述活塞7滑动安装在缸体2的活塞腔中,所述前盖1上设有用于张紧传动带的皮带盘8,所述皮带盘8的侧壁上设有呈环状布置的驱动齿9,所述驱动轴6的伸出端上连接有驱动盘10,所述驱动盘10由弹簧11支撑其与所述皮带盘8上的驱动齿9啮合。

具体的,所述皮带盘8上具有与所述驱动轴6垂直的延伸壁12,所述驱动齿9呈波形分布在所述延伸壁12上,驱动盘10上设有与驱动齿9对应的凸起,两者形成凸凹相扣。

具体的,所述驱动轴6的伸出端上经调节螺钉13连接有锁紧盘14,所述弹簧11一端支撑在所述锁紧盘14上,另一端支撑在所述驱动盘10的背面使其与所述皮带盘8的驱动齿9啮合。

具体的,所述锁紧盘14和驱动盘10上设有用于固定所述弹簧11两端的限位端子15。当压缩机因损坏而卡死时,阻力矩会增加,弹簧11将会抵触限位端子15使其与锁紧盘14和驱动盘10脱离,从而实现皮带盘8和驱动盘10脱离。

具体的,所述前盖1中设有向所述驱动轴6的伸出端延伸的环状壁,所述环状壁的两侧形成用于安装轴承的第一轴承座和第二轴承座,所述前主轴承4固定在所述第一轴承座中,所述皮带盘8经转动轴承16转动固定在所述第二轴承座内。

上述实施例是对本实用新型的说明,不是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定,任何对本实用新型简单变换后的方案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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