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诱导对抗原的免疫应答的靶向多表位剂型的制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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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名称:用于诱导对抗原的免疫应答的靶向多表位剂型的制作方法
用于诱导对抗原的免疫应答的靶向多表位剂型相关申请本申请要求在2010年8月23日提交的美国临时申请61/375,996在35U.S.C.§119下的权益,其全部内容通过引用结合在此。
背景技术
疫苗是治疗疾病的有力方式,但是大量靶标给出较差的应答。通过T细胞辅助的伴随提供,某些疫苗的活性可以增强。通过可以与MHC II形成复合体的某些肽抗原的提呈,可以诱导T细胞辅助。需要的是通过提供抗原和改进的T细胞辅助可产生改进的免疫应答的剂型,以及相关方法。发明概述在一方面,提供了包括抗原;包含A-x-B的组合物;以及药学上可接受的赋形剂的剂型;其中X可包括键、无键、或连接基团;其中A包括第一 MHC II结合肽,并且该第一 MHC
II结合肽包括具有与天然HLA-DP结合肽至少70%—致性的肽、具有与天然HLA-DQ结合肽至少70%—致性的肽、或者具有与天然HLA-DR结合肽至少70%—致性的肽;其中B包括第二MHC II结合肽,并且该第二MHC II结合肽包括具有与天然HLA-DP结合肽至少70%—致性的肽、具有与天然HLA-DQ结合肽至少70%—致性的肽、或者具有与天然HLA-DR结合肽至少70%—致性的肽;其中A和B彼此不 具有100%—致性;并且其中该抗原以及A和/或B获得自或衍生自共同来源。在另一方面,提供了包括抗原;包含A-x-B的组合物;以及药学上可接受的赋形剂的剂型;其中χ可包括键、无键、或连接基团;其中A包括第一 MHC II结合肽,并且该第一MHC II结合肽包括具有与天然HLA-DP结合肽至少70%—致性的肽、具有与天然HLA-DQ结合肽至少70%—致性的肽、或者具有与天然HLA-DR结合肽至少70%—致性的肽;其中B包括第二MHC II结合肽,并且该第二MHC II结合肽包括具有与天然HLA-DP结合肽至少70%一致性的肽、具有与天然HLA-DQ结合肽至少70%—致性的肽、或者具有与天然HLA-DR结合肽至少70%—致性的肽;其中A和B彼此不具有100%—致性;并且其中该第一 MHC II结合肽和/或该第二 MHC II结合肽包括获得自或衍生自受试者已经反复暴露于其的传染因子的肽。在一个实施方案中,该第一 MHC II结合肽和该第二 MHC II结合肽获得自或衍生自共同来源。在另一个实施方案中,χ包括连接物,该连接物包括酰胺连接物、二硫化物连接物、硫化物连接物、I,4- 二取代的I,2,3-三唑连接物、硫酯连接物、酰肼连接物、亚胺连接物、硫脲连接物、脒连接物、或胺连接物。在又一个实施方案中,χ包括连接物,该连接物包括肽序列、溶酶体蛋白酶切割位点、生物可降解聚合物、取代或未被取代的烷、烯、芳香族或杂环连接物、PH敏感的聚合物、异双功能的连接物或低聚乙二醇间隔物。在再另一个实施方案中,χ不包括连接物,并且A和B包括存在于该组合物中的混合物。在一个另外的实施方案中,该第一 MHC II结合肽包括具有与天然HLA-DP结合肽至少80%—致性的肽。在又另一个实施方案中,该第一 MHC II结合肽包括具有与天然HLA-DP结合肽至少90%—致性的肽。在另一个实施方案中,其中该第一 MHC II结合肽包括具有与天然HLA-DQ结合肽至少80%—致性的肽。在又一个实施方案中,该第一 MHC II结合肽包括具有与天然HLA-DQ结合肽至少90%—致性的肽。在一个另外的实施方案中,该第一 MHC II结合肽包括具有与天然HLA-DR结合肽至少80%—致性的肽。在又另一个实施方案中,该第一 MHC II结合肽包括具有与天然HLA-DR结合肽至少90%—致性的肽。在又一个另外的实施方案中,该第二 MHC II结合肽包括具有与天然HLA-DP结合肽至少80% —致性的肽。在另一个实施方案中,该第二 MHCII结合肽包括具有与天然HLA-DP结合肽至少90%—致性的肽。在又一个实施方案中,该第二 MHC II结合肽包括具有与天然HLA-DQ结合肽至少80%—致性的肽。在再另一个实施方案中,该第二MHC II结合肽包括具有与天然HLA-DQ结合肽至少90%—致性的肽。在另一个实施方案中,该第二 MHC II结合肽包括具有与天然HLA-DR结合肽至少80%—致性的肽。在又一个实施方案中,该第二 MHC II结合肽包括具有与天然HLA-DR结合肽至少90%—致性的肽。在一个实施方案中,该第一 MHC II结合肽具有范围从5-mer至50-mer的长度。在另一个实施方案中,该第一 MHC II结合肽具有范围从5-mer至30-mer的长度。在又一个实施方案中,该第一 MHC II结合肽具有范围从6-mer至25-mer的长度。在一个另外的实施方案中,其中该第二 MHC II结合肽具有范围从5-mer至50-mer的长度。在又一个另外的实施方案中,该第二 MHC II结合肽具有范围从5-mer至30-mer的长度。在又另一个实施方案中,该第二 MHC II结合肽具有范围从6-mer至25-mer的长度。在另一个实施方案中,该天然HLA-DP结合肽包括获得自或衍生自受试者已经反复暴露于其的传染因子的肽序列。在一个实施方案中,该传染因子是细菌、原生动物或病毒。在另一个实施方案中,该病毒是诺罗病毒、轮状病毒、冠状病毒、杯状病毒、星状病毒、呼肠孤病毒、内源性逆转录病毒(ERV)、指环病毒/环状病毒、人疱疫病毒6型(HHV-6)、人疱疹病毒7型(HHV-7)、水痘带状疱疹病毒(VZV)、巨细胞病毒(CMV)、EB病毒(Epstein-Barrvirus) (EBV)、多瘤病毒BK、多瘤病毒JC、腺相关病毒(AAV)、单纯性疱疹病毒I型(HSV-1)、腺病毒(ADV)、单纯性疱疹病毒2型(HSV-2)、卡波济氏肉瘤疱疹病毒(KSHV)、乙型肝炎病毒(HBV)、GB病毒C、乳头瘤病毒、丙型肝炎病毒(HCV)、人免疫缺陷病毒(HIV-1和HIV-2)、丁型肝炎病毒(HDV)、人T细胞白血病病毒I型(HTLV1)、异嗜性鼠白血病病毒相关病毒(XMLV)、HTLV I1、HTLV II1、HTLV IV、多瘤病毒MC、多瘤病毒K1、多瘤病毒WU、呼吸道合胞病毒(RSV)、风疫病毒、细小病毒B19、麻疫病毒或柯萨奇病毒。在又一个实施方案中,该传染因子是在本文其他地方,如在表I中提供的因子。在一个实施方案中,该天然HLA-DP结合肽包括肽序列,该肽序列获得自或衍生自以下项:破伤风杆菌、乙型肝炎病毒、人疱疹病毒、流行性感冒病毒、痘苗病毒、EB病毒、水痘病毒、麻疹病毒、劳氏肉瘤病毒、巨细胞病毒、水痘带状疱疹病毒、腮腺炎病毒、白喉棒状杆菌、人腺病毒、天花病毒、或传染性生物,该传染性生物能够传染人类并且在传染开始之后产生特异性针对该传染性生物的人CD4+记忆细胞。在另一个实施方案 中,该天然HLA-DQ结合肽包括获得自或衍生自受试者已经反复暴露于其的传染因子的肽序列。在一个实施方案中,该传染因子是细菌、原生动物或病毒。在又一个实施方案中,该病毒是诺罗病毒、轮状病毒、冠状病毒、杯状病毒、星状病毒、呼肠孤病毒、内源性逆转录病毒(ERV)、指环病毒/环状病毒、人疱疫病毒6型(HHV-6)、人疱疹病毒7型(HHV-7)、水痘带状疱疹病毒(VZV)、巨细胞病毒(CMV)、EB病毒(EBV)、多瘤病毒BK、多瘤病毒JC、腺相关病毒(AAV)、单纯性疱疹病毒I型(HSV-1)、腺病毒(ADV)、单纯性疱疹病毒2型(HSV-2)、卡波济氏肉瘤疱疹病毒(KSHV)、乙型肝炎病毒(HBV)、GB病毒C、乳头瘤病毒、丙型肝炎病毒(HCV)、人免疫缺陷病毒(HIV-1和HIV-2)、丁型肝炎病毒(HDV)、人T细胞白血病病毒I型(HTLVl)、异嗜性鼠白血病病毒相关病毒(XMLV)、HTLV IKHTLV II1、HTLV IV、多瘤病毒MC、多瘤病毒ΚΙ、多瘤病毒WU、呼吸道合胞病毒(RSV)、风疹病毒、细小病毒B19、麻疫病毒或柯萨奇病毒。在又一个实施方案中,该传染因子是在本文其他地方,如在表I中提供的因子。在一个另外的实施方案中,该天然HLA-DQ结合肽包括肽序列,该肽序列获得自或衍生自以下项:破伤风杆菌、乙型肝炎病毒、人疱疹病毒、流行性感冒病毒、痘苗病毒、EB病毒、水痘病毒、麻疫病毒、劳氏肉瘤病毒、巨细胞病毒、水痘带状疱疫病毒、腿腺炎病毒、白喉棒状杆菌、人腺病毒、天花病毒、或传染性生物,该传染性生物能够传染人类并且在传染开始之后产生特异性针对该传染性生物的人CD4+记忆细胞。在又一个另外的实施方案中,该天然HLA-DR结合肽包括获得自或衍生自受试者已经反复暴露于其的传染因子的肽序列。在一个实施方案中,该传染因子是细菌、原生动物或病毒。在另一个实施方案中,该病毒是诺罗病毒、轮状病毒、冠状病毒、杯状病毒、星状病毒、呼肠孤病毒、内源性逆转录病 毒(ERV)、指环病毒/环状病毒、人疱疫病毒6型(HHV-6)、人疱疹病毒7型(HHV-7)、水痘带状疱疹病毒(VZV)、巨细胞病毒(CMV)、EB病毒(EBV)、多瘤病毒BK、多瘤病毒JC、腺相关病毒(AAV)、单纯性疱疹病毒I型(HSV-1)、腺病毒(ADV)、单纯性疱疹病毒2型(HSV-2)、卡波济氏肉瘤疱疹病毒(KSHV)、乙型肝炎病毒(HBV)、GB病毒C、乳头瘤病毒、丙型肝炎病毒(HCV)、人免疫缺陷病毒(HIV-1和HIV-2)、丁型肝炎病毒(HDV)、人T细胞白血病病毒I型(HTLVl)、异嗜性鼠白血病病毒相关病毒(XMLV) ,HTLV I1、HTLVIII, HTLV IV、多瘤病毒MC、多瘤病毒K1、多瘤病毒WU、呼吸道合胞病毒(RSV)、风疹病毒、细小病毒B19、麻疹病毒或柯萨奇病毒。在又一个实施方案中,该传染因子是在本文其他地方,如在表I中提供的因子。在又另一个实施方案中,该天然HLA-DR结合肽包括肽序列,该肽序列获得自或衍生自以下项:破伤风杆菌、乙型肝炎病毒、人疱疹病毒、流行性感冒病毒、痘苗病毒、EB病毒、水痘病毒、麻疫病毒、劳氏肉瘤病毒、巨细胞病毒、水痘带状疱疫病毒、腿腺炎病毒、白喉棒状杆菌、人腺病毒、天花病毒、或传染性生物,该传染性生物能够传染人类并且在传染开始之后产生特异性针对该传染性生物的人CD4+记忆细胞。在另一个实施方案中,该抗原以及A和/或B获得自或衍生自共同来源,该共同来源包括获得自或衍生自以下项的抗原以及A和/或B:生物的相同菌株、种、和/或属;相同的细胞类型、组织类型、和/或器官类型;或相同的多糖、多肽、蛋白质、糖蛋白、和/或其片段。在又一个实施方案中,A和B包括具有不同的MHC II结合谱(binding repertoire)的肽。在再另一个实施方案中,A、x、或B包括增加A-x-B的水溶性的序列或化学修饰,其中该序列或化学修饰包括亲水性N-和/或C-末端氨基酸、疏水性N-和/或C-末端氨基酸的添加、用以实现约7.4的pi并且在大约pH3.0下实现净正电荷的氨基酸置换、以及对重排易感的氨基酸的置换。在另一方面,该组合物包含A-x-B-y-C ;以及药学上可接受的赋形剂;其中y可包括连接物或无连接物;其中C包括第三MHC II结合肽,并且该第三MHC II结合肽包括具有与天然HLA-DP结合肽至少70%—致性的肽、具有与天然HLA-DQ结合肽至少70%—致性的肽、或者具有与天然HLA-DR结合肽至少70%—致性的肽;其中A、B、以及C彼此不具有100% —致性;并且其中该抗原以及A和/或B和/或C获得自或衍生自共同来源。在又一方面,该组合物包含A-x-B-y-C ;以及药学上可接受的赋形剂;其中y可包括连接物或无连接物;其中C包括第三MHC II结合肽,并且该第三MHC II结合肽包括具有与天然HLA-DP结合肽至少70%—致性的肽、具有与天然HLA-DQ结合肽至少70%—致性的肽、或者具有与天然HLA-DR结合肽至少70%—致性的肽;其中A、B、以及C彼此不具有100 % 一致性;并且其中该抗原以及A和/或B和/或C获得自或衍生自受试者已经反复暴露于其的传染因子。 在一个实施方案中,该抗原以及A和/或B和/或C获得自或衍生自共同来源。在另一个实施方案中,y包括连接物,该连接物包括酰胺连接物、二硫化物连接物、硫化物连接物、I,4- 二取代的I,2,3-三唑连接物、硫酯连接物、酰肼连接物、亚胺连接物、硫脲连接物、脒连接物、或胺连接物。在又一个实施方案中,y包括连接物,该连接物包括肽序列、溶酶体蛋白酶切割位点、生物可降解聚合物、取代或未被取代的烷、烯、芳香族或杂环连接物、PH敏感的聚合物、异双功能的连接物或低聚乙二醇间隔物。在又一个实施方案中,y不包括连接物,并且A-x-B和C包括存在于该组合物中的混合物。在一个实施方案中,该第三MHC II结合肽包括具有与天然HLA-DP结合肽至少80%—致性的肽。在另一个实施方案中,该第三MHC II结合肽包括具有与天然HLA-DP结合肽至少90%—致性的肽。在又一个 实施方案中,该第三MHC II结合肽包括具有与天然HLA-DQ结合肽至少80%—致性的肽。在再另一个实施方案中,该第三MHC II结合肽包括具有与天然HLA-DQ结合肽至少90%—致性的肽。在一个另外的实施方案中,该第三MHC II结合肽包括具有与天然HLA-DR结合肽至少80%—致性的肽。在又一个另外的实施方案中,该第三MHC II结合肽包括具有与天然HLA-DR结合肽至少90%—致性的肽。在又另一个实施方案中,该第三MHC II结合肽具有范围从5-mer至50-mer的长度。在另一个实施方案中,该第三MHC II结合肽具有范围从5-mer至30-mer的长度。在又一个实施方案中,该第三MHC II结合肽具有范围从6-mer至25-mer的长度。在又一个实施方案中,该天然HLA-DP结合肽包括获得自或衍生自受试者已经反复暴露于其的传染因子的肽序列。在一个实施方案中,该传染因子是细菌、原生动物或病毒。在另一个实施方案中,该病毒是诺罗病毒、轮状病毒、冠状病毒、杯状病毒、星状病毒、呼肠孤病毒、内源性逆转录病毒(ERV)、指环病毒/环状病毒、人疱疫病毒6型(HHV-6)、人疱疹病毒7型(HHV-7)、水痘带状疱疹病毒(VZV)、巨细胞病毒(CMV)、EB病毒(EBV)、多瘤病毒BK、多瘤病毒JC、腺相关病毒(AAV)、单纯性疱疹病毒I型(HSV-1)、腺病毒(ADV)、单纯性疱疹病毒2型(HSV-2)、卡波济氏肉瘤疱疹病毒(KSHV)、乙型肝炎病毒(HBV)、GB病毒C、乳头瘤病毒、丙型肝炎病毒(HCV)、人免疫缺陷病毒(HIV-1和HIV-2)、丁型肝炎病毒(HDV)、人T细胞白血病病毒I型(HTLVl)、异嗜性鼠白血病病毒相关病毒(XMLV)、HTLV IKHTLV II1、HTLV IV、多瘤病毒MC、多瘤病毒ΚΙ、多瘤病毒WU、呼吸道合胞病毒(RSV)、风疹病毒、细小病毒B19、麻疫病毒或柯萨奇病毒。在又一个实施方案中,该传染因子是在本文其他地方,如在表I中提供的因子。
在另一个实施方案中,该天然HLA-DP结合肽包括肽序列,该肽序列获得自或衍生自以下项:破伤风杆菌、乙型肝炎病毒、人疱疹病毒、流行性感冒病毒、痘苗病毒、EB病毒、水痘病毒、麻疹病毒、劳氏肉瘤病毒、巨细胞病毒、水痘带状疱疹病毒、腮腺炎病毒、白喉棒状杆菌、人腺病毒、天花病毒、或传染性生物,该传染性生物能够传染人类并且在传染开始之后产生特异性针对该传染性生物的人CD4+记忆细胞。在又一个实施方案中,该天然HLA-DQ结合肽包括获得自或衍生自受试者已经反复暴露于其的传染因子的肽序列。在一个实施方案中,该传染因子是细菌、原生动物或病毒。在另一个实施方案中,该病毒是诺罗病毒、轮状病毒、冠状病毒、杯状病毒、星状病毒、呼肠孤病毒、内源性逆转录病毒(ERV)、指环病毒/环状病毒、人疱疫病毒6型(HHV-6)、人疱疹病毒7型(HHV-7)、水痘带状疱疹病毒(VZV)、巨细胞病毒(CMV)、EB病毒(EBV)、多瘤病毒BK、多瘤病毒JC、腺相关病毒(AAV)、单纯性疱疹病毒I型(HSV-1)、腺病毒(ADV)、单纯性疱疹病毒2型(HSV-2)、卡波济氏肉瘤疱疹病毒(KSHV)、乙型肝炎病毒(HBV)、GB病毒C、乳头瘤病毒、丙型肝炎病毒(HCV)、人免疫缺陷病毒(HIV-1和HIV-2)、丁型肝炎病毒(HDV)、人T细胞白血病病毒I型(HTLVl)、异嗜性鼠白血病病毒相关病毒(XMLV)、HTLV IKHTLV II1、HTLV IV、多瘤病毒MC、多瘤病毒ΚΙ、多瘤病毒WU、呼吸道合胞病毒(RSV)、风疹病毒、细小病毒B19、麻疫病毒或柯萨奇病毒。在又一个实施方案中,该传染因子是在本文其他地方,如在表I中提供的因子。在再另一个实施方案中,该天然HLA-DQ结合肽包括肽序列,该肽序列获得自或衍生自以下项:破伤风杆菌、乙型肝炎病毒、人疱疹病毒、流行性感冒病毒、痘苗病毒、EB病毒、水痘病毒、麻疫病毒、劳氏肉瘤病毒、巨细胞病毒、水痘带状疱疫病毒、腿腺炎病毒、白喉棒状杆菌、人腺病毒、天花病毒、或传染性生物,该传染性生物能够传染人类并且在传染开始之后产生特异性针对该传染性生物的人CD4+记忆细胞。在一个另外的实施方案中,该天然HLA-DR结合肽包括获得自或衍生自受试者已经反复暴露于其的传染因子的肽序列。在一个实施方案中,该传染因子是细菌、原生动物或病毒。在另一个实施方案中,该病毒是诺罗病毒、轮状病毒、冠状病毒、杯状病毒、星状病毒、呼肠孤病毒、内源性逆转录病毒(ERV)、指环病毒/环状病毒、人疱疫病毒6型(HHV-6)、人疱疹病毒7型(HHV-7)、水痘带状疱疹病毒(VZV)、巨细胞病毒(CMV)、EB病毒(EBV)、多瘤病毒BK、多瘤病毒JC、腺相关病毒(AAV)、单纯性疱疹病毒I型(HSV-1)、腺病毒(ADV)、单纯性疱疹病毒2型(HSV-2)、卡波济氏肉瘤疱疹病毒(KSHV)、乙型肝炎病毒(HBV)、GB病毒C、乳头瘤病毒、丙型肝炎病毒(HCV)、人免疫缺陷病毒(HIV-1和HIV-2)、丁型肝炎病毒(HDV)、人T细胞白血病病毒I型(HTLVl)、异嗜性鼠白血病病毒相关病毒(XMLV)、HTLV I1、HTLVII1、HTLV IV、多瘤病毒MC、多瘤病毒ΚΙ、多瘤病毒WU、呼吸道合胞病毒(RSV)、风疹病毒、细小病毒B19、麻疫病毒或柯萨奇病毒。在又一个实施方案中,该传染因子是在本文其他地方,如在表I中提供的因子。在再另一个实施方案中,该天然HLA-DR结合肽包括肽序列,该肽序列获得自或衍生自以下项:破伤风杆菌、乙型肝炎病毒、人疱疹病毒、流行性感冒病毒、痘苗病毒、EB病毒、水痘病毒、麻疫病毒、劳氏肉瘤病毒、巨细胞病毒、水痘带状疱疫病毒、腿腺炎病毒、白喉棒状杆菌、人腺病毒、天花病毒、或传染性生物,该传染性生物能够传染人类并且在传染开始之后产生特异性针对该传染性生 物的人CD4+记忆细胞。
在一个实施方案中,获得自或衍生自共同来源的该抗原以及A和/或B和/或C包括获得自或衍生自以下项的抗原以及A和/或B和/或C:生物的相同菌株、种、和/或属;相同的细胞类型、组织类型、和/或器官类型;或相同的多糖、多肽、蛋白质、糖蛋白、和/或其片段。在又一个实施方案中,A、B以及C各自包括具有不同的MHC II结合谱的肽。在又一个实施方案中,Α、X、B、y、或C包括增加A-x-B-y-C的水溶性的序列或化学修饰,其中该序列或化学修饰包括亲水性N-和/或C-末端氨基酸、疏水性N-和/或C-末端氨基酸的添加、用以实现大约7.4的pi并且在大约pH3.0实现净正电荷的氨基酸置换、以及对重排易感的氨基酸的置换。在另一方面,提供了包括抗原;包含A-x-B的组合物;以及药学上可接受的赋形剂的剂型;其中X包括连接物或无连接物;其中A包括 第一 MHC II结合肽,并且该第一 MHC II结合肽包括具有与天然HLA-DP结合肽至少70%—致性的肽;其中B包括第二 MHC II结合肽,并且该第二MHC II结合肽包括具有与天然HLA-DP结合肽至少70%—致性的肽、具有与天然HLA-DQ结合肽至少70%—致性的肽、或者具有与天然HLA-DR结合肽至少70%—致性的肽;其中A和B彼此不具有100%—致性;并且其中该抗原以及A和/或B获得自或衍生自共同来源和/或该第一 MHC 11结合肽和/或该第二 MHC 11结合肽包括获得自或衍生自受试者已经反复暴露于其的传染因子的肽。在又另一方面,提供了包括抗原;包含A-x-B的组合物;以及药学上可接受的赋形剂的剂型;其中X包括连接物或无连接物;其中A包括第一 MHC II结合肽,并且该第一 MHCII结合肽包括具有与天然HLA-DR结合肽至少70%—致性的肽;其中B包括第二 MHC II结合肽,并且该第二MHC II结合肽包括具有与天然HLA-DP结合肽至少70%—致性的肽、具有与天然HLA-DQ结合肽至少70%—致性的肽、或者具有与天然HLA-DR结合肽至少70%—致性的肽;其中A和B彼此不具有100%—致性;并且其中该抗原以及A和/或B获得自或衍生自共同来源和/或该第一 MHC II结合肽和/或该第二 MHC II结合肽包括获得自或衍生自受试者已经反复暴露于其的传染因子的肽。在再另一方面,提供了包括抗原;包含A-x-B的组合物;以及药学上可接受的赋形剂的剂型;其中X包括连接物或无连接物;其中A包括第一 MHC II结合肽,并且该第一 MHCII结合肽包括具有与天然HLA-DQ结合肽至少70%—致性的肽;其中B包括第二 MHC II结合肽,并且该第二MHC II结合肽包括具有与天然HLA-DP结合肽至少70%—致性的肽、具有与天然HLA-DQ结合肽至少70%—致性的肽、或者具有与天然HLA-DR结合肽至少70%—致性的肽;其中A和B彼此不具有100%—致性;并且其中该抗原以及A和/或B获得自或衍生自共同来源和/或该第一 MHC II结合肽和/或该第二 MHC II结合肽包括获得自或衍生自受试者已经反复暴露于其的传染因子的肽。在另一方面,提供了包括抗原;包含A-x-B的组合物;以及药学上可接受的赋形剂的剂型;其中X包括连接物,该连接物包括酰胺连接物、二硫化物连接物、硫化物连接物、1,4- 二取代1,2,3-三唑连接物、硫酯连接物、酰肼连接物、亚胺连接物、硫脲连接物、脒连接物、或胺连接物;其中A包括第一 MHC II结合肽,并且该第一 MHC II结合肽包括具有与天然HLA-DP结合肽至少70%—致性的肽、具有与天然HLA-DQ结合肽至少70%—致性的肽、或者具有与天然HLA-DR结合肽至少70%—致性的肽;其中B包括第二 MHC II结合肽,并且该第二 MHC II结合肽包括具有与天然HLA-DP结合肽至少70%—致性的肽、具有与天然HLA-DQ结合肽至少70%—致性的肽、或者具有与天然HLA-DR结合肽至少70%—致性的肽;其中A和B彼此不具有100%—致性;并且其中该抗原以及A和/或B获得自或衍生自共同来源和/或该第一 MHC II结合肽和/或该第二 MHC II结合肽包括获得自或衍生自受试者已经反复暴露于其的传染因子的肽。在又一方面,提供了包括抗原;包含A-x-B的组合物;以及药学上可接受的赋形剂的剂型;其中X包括连接物,该连接物包括肽序列、溶酶体蛋白酶切割位点、生物可降解聚合物、取代或未被取代的烷、烯、芳香族或杂环连接物、PH敏感的聚合物、异双功能的连接物或低聚乙二醇间隔物;其中A包括第一 MHC II结合肽,并且该第一 MHC II结合肽包括具有与天然HLA-DP结合肽至少70%—致性的肽、具有与天然HLA-DQ结合肽至少70% —致性的肽、或者具有与天然HLA-DR结合肽至少70%—致性的肽;其中B包括第二 MHC II结合肽,并且该第二 MHC II结合肽包括具有与天然HLA-DP结合肽至少70%—致性的肽、具有与天然HLA-DQ结合肽至少70%—致性的肽、或者具有与天然HLA-DR结合肽至少70% —致性的肽,其中A和B彼此不具有100%—致性;并且其中该抗原以及A和/或B获得自或衍生自共同来源和/或该第一 MHC 11结合肽和/或该第二 MHC 11结合肽包括获得自或衍生自受试者已经反复暴露于其的传染因子的肽。在所提供的任何剂型的一个实施方案中,该连接物是在此提供的任何连接物。在所提供的任何剂型的另 一个实施方案中,该第一MHC II结合肽包括在此提供的任何MHC II结合肽(包括图中提供的任何肽)。在所提供的任何剂型的又一个实施方案中,该第二MHC II结合肽包括在此提供的任何MHC II结合肽(包括图中提供的任何肽)。在所提供的任何剂型的再另一个实施方案中,该天然HLA-DP结合肽包括在此提供的任何天然HLA-DP结合肽(包括图中提供的任何肽)。在所提供的任何剂型的另一个实施方案中,该天然HLA-DQ结合肽包括在此提供的任何天然HLA-DQ结合肽(包括图中提供的任何肽)。在所提供的任何剂型的一个另外的实施方案中,该天然HLA-DR结合肽包括在此提供的任何天然HLA-DR结合肽(包括图中提供的任何肽)。在所提供的任何剂型的一个实施方案中,该抗原以及A和/或B如在此任何地方所定义。在所提供的任何剂型的另一个实施方案中,A、x、或B如在此任何地方所定义。在所提供的任何剂型的一个实施方案中,该组合物被偶联到合成纳米载体上。在所提供的任何剂型的另一个实施方案中,该抗原被偶联到这些合成纳米载体上。在所提供的任何剂型的再另一个实施方案中,该组合物的至少一部分存在于该合成纳米载体的表面上。在所提供的任何剂型的另一个实施方案中,该组合物的至少一部分被该合成纳米载体封装。在所提供的任何剂型的一个实施方案中,获得自或衍生自共同来源的该抗原以及A和/或B和/或C包括获得自或衍生自以下项的抗原以及A和/或B和/或C:生物的相同菌株、种、和/或属;相同的细胞类型、组织类型、和/或器官类型;或相同的多糖、多肽、蛋白质、糖蛋白、和/或其片段。在所提供的任何剂型的另一个实施方案中,该抗原被偶联到这些合成纳米载体上。在所提供的任何剂型的再另一个实施方案中,该组合物被偶联到这些纳米载体上。在所提供的任何剂型的又一个实施方案中,该抗原的至少一部分存在于这些纳米载体的表面上。在所提供的任何剂型的一个另外的实施方案中,该抗原的至少一部分被这些合成纳米载体封装。在另一方面,提供了包含所提供的任何剂型的疫苗。在一个实施方案中,该剂型进一步包括药学上可接受的赋形剂。在另一个实施方案中,该剂型进一步包括佐剂。在一个另外的实施方案中,该疫苗包含合成纳米载体。在另一个实施方案中,该疫苗包含共轭到该组合物上的载体。在另一个实施方案中,获得自或衍生自共同来源的该抗原以及A和/或B和/或C包括获得自或衍生自以下项的抗原以及A和/或B和/或C:生物的相同菌株、种、和/或属;相同的细胞类型、组织类型、和/或器官类型;或相同的多糖、多肽、蛋白质、糖蛋白、和/或其片段。在一个方面,提供了包含多肽、或编码这些多肽的核酸、以及抗原的剂型;其中这些抗原和这些多肽的至少一部分获得自或衍生自共同来源;并且这些多肽的序列包括具有与提出为SEQ ID号:1-46、71-98、100-115以及119的氨基酸序列的任何之一或与图中提出的任何序列至少75 % 一致性的氨基酸序列。在另一方面,提供了包含多肽、或编码这些多肽的核酸的剂型或组合物;其中这些多肽获得自或衍生自共同来源;并且这些多肽的序列包括具有与提出为SEQ ID号:1-46、71-98,100-115以及119的氨基酸序列的任何之一或与图中提出的任何序列至少75%—致性的氨基酸序列。在又一方面,提供了包含多肽、或编码这些多肽的核酸的剂型或组合物;其中这些多肽获得自或衍生自受试者已经反复暴露于其的传染因子;并且这些多肽的序列包括具有与提出为SEQ ID号:100-115以及119的氨基酸序列的任何之一或与图中提出的任何序列至少75% —致性的氨基酸序列。在一个实施方案中,这些多肽获得自或衍生自共同来源。在另一个实施方案中,这些多肽的序列包括具有与提出为SEQ ID号:1_46、71-98、100-115以及119的氨基酸序列的任何之一或与图中提出的任何序列至少85% —致性的氨基酸序列。在又一个实施方案中,这些多肽的序列包括具有与提出为SEQ ID号:1-46,71-98,100-115以及119的氨基酸序列的任何之一或与图中提出的任何序列至少95% —致性的氨基酸序列。在再另一个实施方案中,这些多肽的序列包括被提出为SEQID号:1-46、71-98、100-115以及119的氨基酸序列的任何之一的氨基酸序列或图中提出的任何序列。在又一方面,提供了包含多肽、或编码这些多肽的核酸的剂型或组合物;其中这些多肽包括被提出为SEQ ID号:1-46、71-98、100-115以及119的任何之一的氨基酸序列或图中提出的任何序列。在另一方面,提供了包含在此提供的任何多肽(包括在图中提供的那些多肽)、或编码这些多肽的核酸的剂型或组合物。在另一方面,提供了包括所提供的任何剂型或组合物的剂型,其中这些多肽被偶联到合成纳米载体上。在一个实施方案中,该剂型包括药学上可接受的赋形剂。在所提供的任何 剂型的另一个实施方案中,这些多肽的至少一部分存在于这些合成纳米载体的表面上。在所提供的任何剂型的又一个实施方案中,这些多肽的至少一部分被这些合成纳米载体封装。在另一方面,提供了包括含有所提供的任何剂型或组合物的疫苗的剂型。在一个实施方案中,该剂型包括药学上可接受的赋形剂。在另一个实施方案中,该剂型包括一种或多种佐剂。在又一个实施方案中,该疫苗包含合成纳米载体。在一个实施方案中,这些合成纳米载体被偶联到这些抗原上。在再另一个实施方案中,该疫苗包含共轭到这些多肽上的载体。在又另一方面,所提供的任何剂型或组合物的第一 MHC II结合肽和/或第二 MHCII结合肽可包括在此提供的任何多肽(包括图中提供的那些)。在另一方面,提供了包括对受试者给予所提供的任何剂型或组合物的方法。在又一方面,所提供的任何剂型或组合物可以用于治疗或预防。在再另一方面,所提供的任何剂型或组合物可以用于所提供的任何方法。在另一方面,所提供的任何剂型或组合物可以用于疫苗接种。在再另一方面,所提供的任何剂型或组合物可以用于诱导、增强、抑制、指导、或重定向免疫应答的方法。在又一方面,所提供的 任何剂型或组合物可以用于预防和/或治疗选自以下各项的多种病状的方法,即:癌症、传染病、代谢病、退行性疾病、自身免疫性疾病、炎性疾病以及免疫疾病。在另一方面,所提供的任何剂型或组合物可以用于预防和/或治疗成瘾,例如对尼古丁或麻醉剂的成瘾的方法。在又另一方面,所提供的任何剂型或组合物可以用于预防和/或治疗由于暴露于毒素、有害物质、环境毒素、或其他有害因子而导致的病状的方法。在再另一方面,所提供的任何剂型或组合物可以用于诱导或增强T细胞增殖或细胞因子产生的方法。在另一方面,所提供的任何剂型或组合物可以用于包括与共轭物、或非共轭物、疫苗一起给予的预防和/或治疗方法。在另一方面,所提供的任何剂型或组合物可以用于预防和/或治疗正在经受用共轭物、或非共轭物、疫苗进行的治疗的受试者的方法。在又一方面,所提供的任何剂型或组合物可以用于这样的治疗或预防方法,该方法包括通过静脉内、肠胃外(例如皮下、肌内、静脉内、或皮内)、肺、舌下、口腔、鼻内、经鼻、粘膜内、经粘膜、直肠、眼、经皮、经真皮途经、或通过这些途经的组合进行给药。在另一方面,所提供的任何剂型或组合物可以用于制造用于所提供的任何方法的药物,例如疫苗。附图简要说明

图1显示了针对HLA-DR人群覆盖度预测的单一的和嵌合的表位实例-欧洲。使用免疫表位数据库* (IEDB)T细胞表位预测程序进行嵌合表位选择。对于每种肽,通过比较这些肽的得分与选自SWISSPR0T数据库的五百万随机15mers的得分,产生使用三种方法(ARB、SMM_align以及Sturniolo)中的每一种的百分等级。然后这三种方法的百分等级被用来产生一致法的等级。小编号的百分等级表明高亲和力。预测的高亲和力结合(<3最高百分位数)为粗体。对于欧洲人群(保加利亚人、克罗埃西亚人、古巴人(Eu)、捷克人、芬兰人、格鲁吉亚人、爱尔兰人、北美(Eu)、斯洛文尼亚人),给出了等位基因分布。图2显示了针对HLA-DR人群覆盖度预测的单一的和嵌合的表位实例-欧洲。图3提供了不损失对II类的预测结合亲和力的氨基酸置换。图4显示了流式细胞术数据的代表性实例,这些数据显示在肽刺激的⑶4+/⑶45RA低/⑶62L高中心记忆T细胞中的IFN- Y表达。图5显示了标准化为无刺激的⑶4+/⑶45RA中/⑶62L高/IFN- Y +T细胞的中心记忆T细胞的百分数。II类肽嵌合体给出强健的⑶4记忆T细胞回忆应答。以4 μ M的最终浓度添加肽。阴性和阳性PBMC对照分别是不进行刺激的,或分别用5种肽(5ΡΡ)的池进行刺激。在流式细胞分析之前,用CD4-FITC、CD45RA-PE、以及CD62LCy7PE将细胞染色。然后将细胞渗透、固定并用IFN- Y染色。中心记忆T细胞是⑶4+/⑶45RA中/⑶62L高/IFN-Y+ο这些显示的值是在⑶4+/⑶62L设门中发现的⑶62L+/IFN-Y +细胞的百分数。通过减去针对每一供者的无刺激对照的值将这些值标准化。图6显示(20个)供者中,响应于肽呈记忆T细胞阳性的数量。如果在⑶4+⑶45RA低细胞群中,响应中心T细胞的值大于0.08%,那么供者被认为是阳性的。图7显示了流式细胞术数据的代表性实例,这些数据显示在肽特异性⑶4+/⑶45RA低/⑶62L高中心记忆T细胞中的TNF-α和IFN-Y表达。II类肽嵌合体给出强健的树突细胞/CD4中心记忆T细胞回忆应答。通过磁珠阴性选择从PBMC中分离单核细胞,并且在IL-4和GM-CSF中生长一周来诱导树突细胞(DC)分化。从低温保存的PBMC中分离自体CD4+细胞,并且在肽存在或不存在下,与DC —起培养。检测到在中心记忆T细胞中的TNF- a和IFN- Y表达。未成熟的中心记忆T细胞表达IFN- Y /TNF- a和IL_2,定型效应记忆t细胞仅表达IL-4或IFN- Y。`图8显示了在肽特异性⑶4+/⑶45RA低/⑶62L高中心记忆T细胞中的IL-4、TNF-a、或IFN-Y表达的百分数。在肽存在或不存在下,在树突细胞/自体CD4T细胞共培养物中的细胞因子表达。显示通过流式细胞术收集的每75000个事件中,细胞因子阳性记忆T细胞的数量(标准化为无刺激的)。图9显示了在肽特异性⑶4+/⑶45RA低/⑶62L高中心记忆T细胞中的TNF- a加上IFN-Y或TNF-a加上IL_4共表达的百分数。在肽存在或不存在下,在树突细胞/自体⑶4T细胞共培养物中的细胞因子共表达。图10显示在⑶4+/⑶45RA低中的⑶62L+/IFN-Y +中心记忆T细胞的百分数(4个供者)。II类肽嵌合体给出强健的⑶4记忆T细胞回忆应答。中心记忆T细胞是⑶4+/⑶45RA低/⑶62L+/IFN- Y +。这些显示的值是在⑶4+/⑶62L设门中发现的⑶62L+/IFN- Y +细胞的百分数。图11显示了多种TT830pDTt变体。图12显示了在腺病毒AdVkDTt变体中的CD4+/CD45RA低/CD62L高中心记忆T细胞的百分数(16个供者)。修饰的AdVkDTt肽嵌合体给出强健的CD4记忆T细胞回忆应答。中心记忆T细胞是⑶4+/⑶45RA低/⑶62L+/IFN- Y +。这些显示的值是在⑶4+/⑶62L设门中发现的⑶62L+/IFN- Y +细胞的百分数。图13显示了针对流行性感冒病毒的嵌合表位,它们被选择用于高度保守的泛HLA-DR 谱。图14显示了在嵌合的保守流行性感冒病毒表位中的⑶4+/⑶45RA低/⑶62L高中心记忆T细胞的百分数(5个供者)。修饰的高度保守的流行性感冒病毒肽嵌合体给出强健的⑶4记忆T细胞回忆应答。中心记忆T细胞是⑶4+/⑶45RA低/⑶62L+/IFN- Y +。这些显示的值是在⑶4+/⑶62L设门中发现的⑶62L+/IFN- Y +细胞的百分数。图15提供了来自针对流行性感冒病毒A的单独的II类表位的预测结合分析的实例的结果。图16提供了来自针对流行性感冒病毒A的嵌合表位的预测结合分析的实例的结
果O图17显示了针对流行性感冒病毒A+B的保守的泛II类PBl (pan-Class II PBl)嵌合肽。图18显示了使用发明的组合物和合成纳米载体产生的抗尼古丁效价。图19显示了使用发明的 组合物和合成纳米载体产生的抗尼古丁效价。图20显示了使用具有腺病毒表位的嵌合肽的⑶4+/⑶45RA低/⑶62L高中心记忆T细胞的百分数(16个供者)。II类肽嵌合体给出强健的CD4记忆T细胞回忆应答。中心记忆T细胞是⑶4+/⑶45RA低/⑶62L+/IFN- Y +。这些显示的值是在⑶4+/⑶62L设门中发现的⑶62L+/IFN- Y +细胞的百分数。图21显示了来自针对MHC II类结合的RSV表位的IEDB分析的结果。图22提供了来自使用针对RSV嵌合表位的酶联免疫斑点法(Elispot)的记忆T细胞量化的结果。5个不同的供者的每1X107个细胞的斑点,标准化为无刺激对照。发明详细说明在详细说明本发明之前,应当理解本发明并不局限于具体举例说明的材料或工艺参数,因为这些当然可以变化。还应当理解在此使用的术语只是为了说明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案的目的,并不旨在限制使用可替代的术语来说明本发明。无论在前或在后在此引用的所有公开物、专利以及专利申请,出于所有目的通过引用以其全部内容结合在此。如在本说明书和随附的权利要求中所使用的那样,单数形式“一个(种)(a,an)”包括复数指代物,除非内容另外明确表明。例如,提及的“聚合物”包括两种或更多种这类分子的混合物或单个聚合物种类的不同分子量的混合物;提及的“合成纳米载体”包括两种或更多种这类合成载体的混合物或多个这类合成纳米载体;提及的“DNA分子”包括两种或更多种这类DNA分子的混合物或多个这类DNA分子;提及的“佐剂”包括两种或更多种这类物质的混合物或多个佐剂分子;诸如此类。如在此所使用,术语“包括(comprise) ”或其变化,如“包括有(comprises) ”或“包括着(comprising) ”意在表明包括任何列举的整体(例如,特点、元件、特征、特性、方法/工艺步骤或限制)或整体的组(例如,多个特点、多个元件、多个特征、多个特性、多个方法/工艺步骤或多个限制)但是不排除任何其他整体或整体的组。因此,如在此所使用,术语“包括着”是包含性的但是不排除另外的、未列举的整体或方法/工艺步骤。在此处提供的任何组合物和方法的多个实施方案中,“包括着”可用“基本上由......组成(consisting essentially of)”或“由......组成(consisting of)”来替换。短语“基本上由......组成”在此用以要求限定的一个或多个整体或步骤,以及不
实质上影响所要求的发明的特征或功能的那些。如在此所使用,术语“组成(consisting)”用以表明仅存在所列举的整体(例如,特点、元件、特征、特性、方法/工艺步骤或限制)或整体的组(例如,多个特点、多个元件、多个特征、多个特性、多个方法/工艺步骤或多个限制)。在下文将更详细地说明本发明。A.前言本发明的诸位发明人已经意外地并且令人惊讶地发现,通过实践在此披露的本发明,可以克服以上提到的问题和限制。具体而言,本发明的诸位发明人意外地发现,有可能提供解决本领域的问题和限制的发明组合物、以及有关方法。通过在疫苗中包含II类结合记忆表位,可以有益地增强对疫苗的免疫应答,以给出更强的抗体应答。然而,II类由三个不同的基因集(HLA-DR、DP以及DQ)构成,每个集具有不同的表位结合亲和力。此外,这些基因中的每一个具有可以在人群中发现的若干等位基因,它们产生具有可变表位结合力的蛋白质,这样使得单独的T细胞表位是II类等位基因限制性的。因此表位的II类限制性引起的一个问题在于该表位具有有限的人群覆盖度。为了得到宽的人群覆盖度,必须将肽设计成混杂的并且对DP、DQ、以及DR是非选择性的。通过将肽设计成特异性针对人群中大多数已经暴露于其并且具有跨HLA II类等位基因的宽泛的活性的抗原,可以克服此问题。具有宽泛的、但是有限的活性的单独的表位包括例如针对普通疫苗的表位,如破伤风毒素(TT)和白喉毒素(DT)。此外,针对人群中大多数已经暴露于其并且对其具有活性抗体效价的天然发生的病毒或其他传染因子(如腺病毒(AdV))的表位可能具有宽的人群覆盖度。理想地,设计的肽将具有对于显性DP4等位基因(DPA1* OI/DPBI * 401和DPAl * 0103/DPB1 * 0402)的高亲和力表位和/或对于在人群中具有宽泛反应性的HLA-DR或HLA-DQ等位基因的高亲和力表位。为了鉴定宽覆盖度的II类肽,在预测的HLA II类亲和力的基础上设计并且测试嵌合表位。如实例中所示,基于预测的HLA II类亲和力而设计的发明肽给出了在人类中跨多个HLA II类DP、DQ、以及DR等位基因的宽的覆盖度,并且给出了强的记忆T细胞活化。这些新的肽显示出跨若干II类等位基因的宽覆盖度,以及在产生CD4+记忆T细胞回忆应答方面的显著改进。此外,使用获得自或衍生自共同来源的抗原和组合物的发明剂型可以提供强健且特异性的免疫应答,该免疫应答可以活化辅助T细胞、以及细胞毒性T细胞和/或B细胞。具体而言,部分基于预测的HLA II类结合亲和力而设计的以给出在人类中跨大多数等位基因的最宽覆盖度的所列举的组合物的使用引起了产生与常规技术相比改进的免疫应答的发明剂型。协调一种或多种抗原的来源与所列举的多种组合物的来源(确切地说协调这种或这些抗原的来源与A和/或B和/或C的来源)提供了与常规技术相比在免疫应答方面的进一步改进。例如,在某些实施方案中,使用本发明的剂型可以适当增强针对特定病原体的B细胞和⑶4+细胞应答。在其他实施方案中,有利的 是选择该第一和/或第二 MHC II结合肽,这样使得它包括获得自或衍生自受试者已经反复暴露于其的传染因子的肽序列。鉴于针对该受试者将会接收的该传染因子的多次免疫接种,这可以提供对本发明组合物的强健的记忆应答。这在实例中可见,在这些实例中注意到对获得自或衍生自RSV的第一和/或第二 MHC II结合肽的强健的记忆应答。以下实例说明了一般发明方法、肽物理特性修饰和获得自或衍生自共同来源的发明组合物、以及这些发明组合物的各种应用的多个方面。现在将更详细地说明本发明。B.定义“佐剂”意指不构成具体的抗原,但是促进对伴随给予的抗原的免疫应答的强度和寿命的试剂。这样的佐剂可以包括但不限于:模式识别受体(例如Toll样受体、RIG-1和NOD样受体(NLR))的刺激剂、矿物盐(例如明矾,与肠道细菌(例如大肠杆菌、明尼苏达沙门菌、鼠伤寒沙门菌、或弗氏志贺菌)的单磷酰脂质(monphosphoryl lipid, MPL)A结合的明矾或分别与MPL (AS04)、以上提到的细菌的MPL A特异结合的明矾)、皂苷(如 QS-21、Quil-A、ISC0Ms、ISC0MATRIXTM)、乳液(如 MF59TM、Montanide ISA51 以及ISA720)、AS02 (QS21+角鲨烯+ MPL )、脂质体和脂质体配制品(如AS01)、合成的或特别制备的微颗粒和微载体(如淋病奈瑟菌(N.gonorrheae)、沙眼衣原体和其他细菌的源于细菌的外膜泡(OMV))、或壳聚糖颗粒、忙存形成剂(depot-formingagent)(如Plu.rOIl.1c 嵌段共聚物)、特异性修饰或制备的肽(例如胞壁酰二肽)、氨基烷基氨基葡糖苷4-磷酸酯(如RC529)、或蛋白质(如细菌类毒素或毒素片段)。在实施方案中, 佐剂包括针对模式识别受体(PRR)(包括但并不限于Toll样受体(TLR),特别是TLR2、3、4、5、7、8、9和/或其组合)的激动剂。在其他实施方案中,佐剂包括针对Toll样受体3的激动剂、针对Toll样受体7和8的激动剂、或针对Toll样受体9的激动剂;优选地这些列举的佐剂包括咪唑喹啉,如R848 ;腺嘌呤衍生物,如在美国专利 6, 329, 381 (住友制药株式会社(Sumitomo Pharmaceutical Company))、Biggadike 等人的美国公开专利申请2010/0075995、或坎伯斯(Campos)等人的W02010/018132中披露的那些;免疫刺激DNA ;或免疫刺激RNA。在特定的实施方案中,合成纳米载体合并作为佐剂化合物,它们是针对toll样受体(TLR) 7&8的激动剂(“TLR7/8激动剂”)。有效用的是Tomai等人的美国专利6,696,076中披露的TLR7/8激动剂化合物,包括但不限于咪唑并喹啉胺、咪唑并吡啶胺、6,7-稠合环烷基咪唑并吡啶胺、以及1,2-桥接咪唑并喹啉胺。优选的佐剂包括咪喹莫特和瑞喹莫德(也称为R848)。在特定的实施方案中,佐剂可以是DC表面分子CD40的激动剂。在某些实施方案中,为了刺激免疫性而不是耐受性,合成纳米载体合并了促进DC成熟(对于启动初始T细胞而言是需要的)以及细胞因子(如I型干扰素,它促进抗体免疫应答)的产生的佐剂。在实施方案中,佐剂还可以包括免疫刺激RNA分子(例如但并不限于dsRNA、聚1:C、聚1:C12U(可获得为Ampligen ,聚1:c和聚1:ci2U均称为TLR3刺激剂))、和/或在以下中披露的那些:F.Heil等人,“经由Toll样受体7和 8 的单链 RNA 的种特异性识别(Species-Specific Recognition of Single-StrandedRNA via Toll-like Receptor7and8),,科学 303 (5663),1526-1529 (2004) ;J.Vollmer 等人,“通过化学修饰的核糖核苷以及寡核糖核苷酸进行的免疫调节(Immune modulationby chemically modified ribonucleosides and oligoribonucleotides),,W02008033432A2 ;A.Forsbach等人,“含有特异性序列基元并且靶向Toll样受体8路径的免疫刺激性寡核糖核苷酸(Immunostimulatory oligoribonucleotides containing specific sequencemotif (s) and targeting the Toll-like receptor8pathway) W02007062107A2 ;E.Uhlmann等人,“具有增强的免疫刺激活性的修饰的寡核糖核苷酸类似物(Modifiedoligoribonucleotide analogs with enhancedimmunostimulatory activity),,美国专利申请公开号US2006241076 ;G.Lipford等人,“免疫刺激性病毒RNA寡核苷酸以及用于治疗癌症和感染的用途(Immunostimulatory viral RNA oligonucleotides anduse for treating cancer and infections),,W02005097993A2 ;G.Lipford 等人,“免疫刺激性含G, U寡核糖核苷酸、组合物以及筛选法(Immunostimulatory G, U-containingoligoribonucleotides, compositions, and screening methods),,W02003086280A2o 在一些实施方案中,佐剂可以是TLR-4激动剂,如细菌脂多糖(LPS)、VSV-G、和/或HMGB-1。在一些实施方案中,佐剂可以包括TLR-5激动剂,如鞭毛蛋白、或其部分或衍生物,包括但不限于在美国专利6,130,082、6,585,980、以及7,192, 725中披露的那些。在特定的实施方案中,合成纳米载体合并了针对Toll样受体(TLR)-9的配体,如包括CpGs的免疫刺激性DNA分子,它们诱导I型干扰素分泌,并且刺激T和B细胞活化从而引起增加的抗体产生和细胞毒性T细胞应答(Krieg等人,细菌RNA中的CpG基元触发直接的B细胞活化(CpG motifs in bacterial DNA trigger direct B cell activation).自然.1995.374:546-549 ;Chu等人,CpG寡脱氧核苷酸充当启动T辅助I(Thl)免疫的佐剂(CpG oligodeoxynucleotides act as adjuvants that switch on T helperl (Thl)immunity).实验医学杂志(J.Exp.Med.) 1997.186: 1623-1631 ;Lipford 等人,含 CpG的合成寡核苷酸促进对蛋白质抗原的B和细胞毒性T细胞应答:新类别的疫苗佐剂(CpG-containing synthetic oligonucleotides promote B and cytotoxic T cellresponses to protein antigen:a new class of vaccine adjuvants).欧洲免疫学杂志(Eur.J.1mmunol.) 1997.27:2340-2344 ;Roman 等人,免疫刺激性 DNA 序列充当 T 辅助-1促进性佐剂(Immunostimulatory DNA sequences function as T helper-l-promotingadjuvants).自然医学(Nat.Med.) 1997.3:849-854 ;Davis 等人,CpG DNA 是接种了重组乙型肝炎表面抗原的小鼠体内的 特异性免疫的强力的增强剂(CpG DNA is a potentenhancer of specific immunity in mice immunized with recombinant hepatitisB surface antigen).免疫学杂志(J.1mmunol) 1998.160:870-876 ;Lipford 等人,作为免疫细胞活化剂的细菌DNA(Bacterial DNA as immune cell activator).微生物学进展(Trends Microbiol).1998.6:496-500 ;Krieg 等人的美国专利 6,207,646 ;Tuck 等人的美国专利7, 223,398 ;Van Nest等人的美国专利7,250,403 ;或Krieg等人的美国专利7,566,703)。在一些实施方案中,佐剂可以是从坏死细胞释放的促炎刺激物(例如尿酸盐晶体)。在一些实施方案中,佐剂可以是补体级联的活化组分(例如⑶21、⑶35,等)。在一些实施方案中,佐剂可以是免疫复合体的活化组分。这些佐剂还包括补体受体激动剂,如结合到CD21或CD35上的分子。在一些实施方案中,该补体受体激动剂诱导了合成纳米载体的内源补体调理作用。在一些实施方案中,佐剂是细胞因子,它们是由细胞释放的小的蛋白质或生物因子(在5kD-20kD的范围内),并且对细胞-细胞相互作用、通讯以及其他细胞的行为具有特殊作用。在一些实施方案中,该细胞因子受体激动剂是小分子、抗体、融合蛋白、或适体。在实施方案中,至少一部分剂量的佐剂可以偶联到合成纳米载体上,优选地,全部剂量的佐剂偶联到合成纳米载体上。在其他实施方案中,至少一部分剂量的佐剂未偶联到合成纳米载体上。在实施方案中,该剂量的佐剂包括两个或更多个类型的佐剂。例如,而没有限制,可以结合作用于不同TLR受体的佐剂。作为一个实例,在一个实施方案中,TLR7/8激动剂可以与TLR9激动剂结合。在另一个实施方案中,TLR7/8激动剂可以与TLR4激动剂结合。仍在另一个实施方案中,TLR9激动剂可以与TLR3激动剂结合。“给予(Administering) ”或“给药(administration) ”意指以药理学上有用的方式向受试者提供药物。“抗原”意指B细胞抗原或T细胞抗原。“B细胞抗原”意指由B细胞识别并且触发B细胞中的免疫应答的任何抗原(例如被B细胞上的B细胞受体特异性识别的抗原)。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是T细胞抗原的抗原也是B细胞抗原。在其他实施方案中,T细胞抗原并不也是B细胞抗原。B细胞抗原包括但不限于:蛋白质、肽、小分子、以及碳水化合物。在一些实施方案中,B细胞抗原包括非蛋白质抗原(即不是蛋白质或肽抗原)。在一些实施方案中,B细胞抗原包括与传染因子相关的碳水化合物。在一些实施方案中,B细胞抗原包括与传染因子相关的糖蛋白或糖肽。该传染因子可以是细菌、病毒、真菌、原生动物、或寄生虫。在一些实施方案中,B细胞抗原包括免疫原性差的抗原。在一些实施方案中,B细胞抗原包括滥用的物质或其一部分。在一些实施方案中,B细胞抗原包括上瘾的物质或其一部分。上瘾的物质包括但不限于:尼古丁、麻醉剂、镇咳剂、镇静剂、以及安神剂。在一些实施方案中,B细胞抗原包括毒素,例如来自化学武器或天然来源的毒素。B细胞抗原还可以包括危险的环境因素。在一些实施方案中,B细胞抗原包括自身抗原。在其他实施方案中,B细胞抗原包括异体抗原、变应原、接触性致敏原、退行性疾病抗原、半抗原、传染病抗原、癌抗原、特应性疾病抗原、自身免疫疾病抗原、上瘾的物质、异种抗原、或代谢病酶或其酶产物。“共同来源”意思是该抗原以及A和/或B和/或C (取决于实施方案)源于共享生物、化学和/或免疫学特征的来源。在实施方案中,共同来源可以是生物的相同菌株、种、和/或属。在其他实施方案中,共同来源可以是相同的细胞类型、组织类型、和/或器官类型。在其他实施方案中,共同来源可以是相同的多糖、多肽、蛋白质、糖蛋白、和/或其片段。所列举的抗原和组合物可以获得自或衍生自该共同来源。这旨在意指,例如,该抗原可以衍生自该共同来源,而与该组合物是否获得自或衍生自该共同来源无关。类似地,该抗原可以获得自该共同来源,而与该组合物是否获得自或衍生自该共同来源无关。在实施方案中,反之亦然:该组合物可以衍生自该共同来源,而与该抗原是否获得自或衍生自该共同来源无关;并且该组合物可以获得自该共同来源,而与该抗原是否获得自或衍生自该共同来源无关。“偶联(Couple)”或“被偶联(Coupled) ”或“偶联了(Couples) ”(诸如此类)意思是使一个实体(例如一个部分)与另一个实体化学上相关联。在一些实施方案中,偶联是共价的,这意味着该偶联是在两个实体之间存在共价键的环境下发生的。在非共价的实施方案中,通过非共价相互作用介导非共价偶联,这些非共价相互作用包括但不限于:电荷相互作用、亲和相互作用、金属配位、物理吸附、主-客体相互作用、疏水相互作用、TT堆积相互作用、氢键相互作用、范德华相互作用、磁相互作用、静电相互作用、偶极-偶极相互作用、和/或它们的组合。在实施方案中,封装是偶联的一种形式。“衍生的”意思是 取自一种来源并且经受实质性修饰。例如,其序列具有与天然肽或核酸(优选天然共有肽(consensus peptide)或核酸)仅50% —致性的肽或核酸将被称为衍生自该天然肽或核酸。然而,衍生的核酸并不旨在包括具有仅仅由于遗传密码的简并性而与天然核酸序列(优选天然共有核酸序列)不一致的序列的核酸。实质性修饰是显著影响所讨论的物质的化学或免疫学特性的修饰。如果衍生的肽和核酸相比于天然肽或核酸具有改变的化学或免疫学特性,那么所述衍生的肽和核酸还可以包括具有与天然肽或核酸序列大于50 %一致性的序列的那些。这些化学或免疫学特性包括亲水性、稳定性、对MHCII的结合亲和力、以及与载体(如合成纳米载体)偶联的能力。“剂型”意指在适合于给予受试者的介质、载体、媒介物、或装置中的药理学上和/或免疫学上具有活性的物质。“封装”意思是将至少一部分的物质封闭在合成纳米载体内。在一些实施方案中,物质被完全封闭在合成纳米载体内。在其他实施方案中,被封装的物质的大部分或全部不暴露于合成纳米载体外的局部环境。在其他实施方案中,不超过50%、40%、30%、20%、10%或5%暴露于该局部环境。封装不同于吸收,吸收是将物质的大部分或全部安置在合成纳米载体的表面上,并且使得该物质暴露于该合成纳米载体外的局部环境。“MHC II结合肽”意指在充分的亲和力下结合到主要组织相容性复合体II类上以允许肽/MHC复合体与T细胞上的T细胞受体相互作用的肽。通过使用常规技术测量细胞因子产生和/或T细胞增殖可以确定肽/MHC复合体与T细胞上的T细胞受体的相互作用。在实施方案中,MHCII结合肽具有5000nM或更小,优选500nM或更小,并且更优选50nM或更小的用于结合到MHC II分子上的亲和力IC50值。在实施方案中,根据本发明的MHC II结合肽(明确地包括第一、第二、以及第三MHC II结合肽)具有等于或大于5-mer的长度,并且可以与蛋白质一样大。在其他实施方案中,根据本发明的MHC II结合肽(明确地包括第一、第二、以及第三MHC II结合肽)具有范围从5-mer至50-mer,优选范围从5-mer至40-mer,更优选范围从5_mer至30_mer,并且仍更优选从6_mer至25_mer的长度。“一致性”意指在单维序列比对中相同定位的氨基酸或残基或核酸碱基的百分比。一致性是所比较的序列有多接近的度量。在一个实施方案中,可以使用BESTFIT程序确定两个序列之间的一致性。在实施方案中,列举的MHC II结合肽(例如A、B、或C)可以具有与天然HLA-DP结合肽、天然HLA-D`Q结合肽、和/或天然HLA-DR结合肽至少70%、优选至少80 %、更优选至少90 %、甚至更优选至少95 %、甚至更优选至少97 %、或甚至更优选至少99%的一致性。在实施方案中,A、B、以及C不是彼此100%—致的;并且在实施方案中,A和B不是彼此100% —致的。在实施方案中,所列举的核酸可以具有与编码天然HLA-DP结合肽、天然HLA-DQ结合肽、和/或天然HLA-DR结合肽的核酸序列、或者与编码以上肽的序列互补的核酸序列至少60%、优选至少70%、更优选至少80%、甚至更优选至少90%、甚至更优选至少95%、甚至更优选至少97%、或甚至更优选至少99%的一致性。“分离的核酸”意指从其原生环境中分离并且以足够的量存在以允许它的鉴定或使用的核酸。分离的核酸可以是(i)在体外通过例如聚合酶链式反应(PCR)扩增的;(ii)通过克隆重组生产的;(iii)如通过切割和凝胶分离进行纯化的;或(iv)通过例如化学合成的核酸。分离的核酸是通过本领域熟知的重组DNA技术可容易地操作的核酸。因此,包含在其中5'和3'限制性位点是已知的载体中或者针对它的聚合酶链式反应(PCR)引物序列已经被披露的核苷酸序列被认为是分离的,但是以其原生状态存在于它的天然宿主中的核酸序列不被认为是分离的。分离的核酸可以被实质性地纯化,但是不必要被纯化。例如,在克隆或表达载体中分离的核酸是不纯的,在于在它所在的细胞中,可能只包括很小百分比的这种物质。然而,作为在此使用的术语,这样的核酸是分离的,因为通过本领域的那些普通技术人员已知的标准技术,它是容易地可操作的。在此提供的任何核酸都可以是分离的。在实施方案中,在此提供的任何抗原或肽可以按编码它们的分离的核酸或其全长互补物的形式提供。“分离的多肽”意指从其原生环境中分离并且以足够的量存在以允许它的鉴定或使用的多肽。这意味着,例如这些多肽可以被(i)通过表达克隆选择性地产生或(ii)如通过色谱法或电泳进行纯化。分离的蛋白质或多肽可以是基本上纯的,但是不必要如此。由于在药物制剂中分离的多肽可以与药学上可接受的载体混合,按制剂的重量计多肽可能仅包括小的百分比。虽然如此,这种多肽是分离的,因为它已经从在活系统中可能与其相关的物质中分离出来,例如从其他蛋白质中分离出来。在此提供的任何肽或多肽都可以是分离的。“连接物”意指通过单个共价键或多个共价键将两个化学组分连接在一起的部分。“合成纳米载体的最大尺寸”意指沿着该合成纳米载体的任何轴测量的纳米载体的最大尺寸。“合成纳米载体的最小 尺寸”意指沿着该合成纳米载体的任何轴测量的合成纳米载体的最小尺寸。例如,对于球形合成纳米载体,合成纳米载体的最大和最小尺寸将会是基本相同的,并且将会是它的直径的大小。类似地,对于立方形合成纳米载体,合成纳米载体的最小尺寸将会是它的高、宽或长中最小的,而合成纳米载体的最大尺寸会是它的高、宽或长中最大的。在一个实施方案中,基于样品中合成纳米载体的总数而言,样品中至少75 %、优选至少80 %、更优选至少90 %的合成纳米载体的最小尺寸是大于lOOnm。在一个实施方案中,基于样品中合成纳米载体的总数而言,样品中至少75%、优选至少80%、更优选至少90%的合成纳米载体的最大尺寸是等于或小于5 μ m。优选地,基于样品中合成纳米载体的总数而言,样品中至少75%、优选至少80%、更优选至少90%的合成纳米载体的最小尺寸是等于或大于llOnm、更优选等于或大于120nm、更优选等于或大于130nm、并且仍更优选等于或大于150nm。发明合成纳米载体的最大和最小尺寸的长径比可随着实施方案而改变。例如,合成纳米载体的最大与最小尺寸的长径比可从1:1至1,000,000:1、优选从
I: I至100,000:1、更优选从1:1至1000:1、仍更优选从1:1至100:1、并且再更优选从1:1至10:1而改变。优选地,基于样品中合成纳米载体的总数而言,样品中至少75%、优选至少80%、更优选至少90%的合成纳米载体的最大尺寸是等于或小于3μηι、更优选等于或小于2 μ m、更优选等于或小于I μ m、更优选等于或小于800nm、更优选等于或小于600nm、并且仍更优选等于或小于500nm。在优选的实施方案中,基于样品中合成纳米载体的总数而言,样品中至少75%、优选至少80%、更优选至少90%的合成纳米载体的最大尺寸是等于或大于lOOnm、更优选等于或大于120nm、更优选等于或大于130nm、更优选等于或大于140nm、并且仍更优选等于或大于150nm。通过将这些合成纳米载体悬浮在液体(通常是水性)介质中,并且使用动态光散射(DLS)(例如使用一台Brookhaven ZetaPALS仪器)获得合成纳米载体大小的测量值。例如,可将合成纳米载体的悬浮液从水性缓冲剂中稀释到纯化水中以达到大约0.01至0.lmg/mL的最终合成纳米载体悬浮液浓度。可将该稀释的悬浮液在合适的比色皿中直接制备,或转移至该比色皿中以用于DLS分析。然后可将该比色皿放置在DLS中,使之平衡至受控的温度,并且然后扫描充分的时间以在介质的粘度以及样品的折射率的适当输入的基础上获得稳定且可再现的分布。然后报告有效直径,或分布的平均值。“天然HLA-DP结合肽”意指获得自或衍生自自然、在充分的亲和力下特异性结合到MHC II类人白细胞抗原DP上以允许肽/HLA-DP复合体与T细胞上的T细胞受体相互作用的肽。在实施方案中,天然HLA-DP结合肽具有5000nM或更小、优选500nM或更小、并且更优选50nM或更小的用于MHC II类人白细胞抗原DP的亲和力IC50值。在实施方案中,天然HLA-DP结合肽包括获得自或衍生自受试者已经反复暴露于其的传染因子的肽序列。这类传染因子包括受试者已经暴露于其不止一次的那些。总体而言,已经暴露于这类传染因子的受试者是在循环的基础上,如每年、每月、每周或每天而暴露的。在一些实施方案中,受试者已经反复暴露于这样的传染因子,因为该因子在受试者的环境中是普遍的。这类传染因子包括细菌、原生动物、病毒等。受试者可能反复暴露于其的病毒包括但不限于,诺罗病毒、轮状病毒、冠状病毒、杯状病毒、星状病毒、呼肠孤病毒、内源性逆转录病毒(ERV)、指环病毒/环状病毒、人疱疹病毒6型(HHV-6)、人疱疹病毒7型(HHV-7)、水痘带状疱疹病毒(VZV)、巨细胞病毒(CMV)、EB病毒(EBV)、多瘤病毒BK、多瘤病毒JC、腺相关病毒(AAV)、单纯性疱疹病毒I型(HSV-1)、腺病毒(ADV)、单纯性疱疹病毒2型(HSV-2)、卡波济氏肉瘤疱疹病毒(KSHV)、乙型肝炎病毒(HBV)、GB病毒C、乳头瘤病毒、丙型肝炎病毒(HCV)、人免疫缺陷病毒(HIV-1和HIV-2)、丁型肝炎病毒(HDV)、人T细胞白血病病毒I型(HTLVl)、异嗜性鼠白血病病毒相关病毒(XMLV)、HTLV I1、HTLV II1、HTLV IV、多瘤病毒MC、多瘤病毒ΚΙ、多瘤病毒WU、呼吸道合胞病毒(RSV)、风疫病毒、细小病毒Β19、麻疫病毒以及柯萨奇病毒。受试者可能反复暴露于其的传染因子(连同相关传染病)的另外实例在以下表I中列出。应理解,这类传染因子是示例性的并且根据本发明的一些方面另外的传染因子,例如所列因子的亚系,以及未在此列出的传染因子可以是适合的,并且本发明在此方面是不受限的。表I
权利要求
1.剂型,包括: (i)抗原; (ii)包含A-x-B的组合物;以及 (iii)药学上可接受的赋形剂; 其中χ可以包含键、无键、或连接基团; 其中A包括第一 MHC II结合肽,并且该第一 MHC II结合肽包括具有与天然HLA-DP结合肽至少70%—致性的肽、具有与天然HLA-DQ结合肽至少70%—致性的肽、或者具有与天然HLA-DR结合肽至少70%—致性的肽; 其中B包括第二 MHC II结合肽,并且该第二 MHC II结合肽包括具有与天然HLA-DP结合肽至少70%—致性的肽、具有与天然HLA-DQ结合肽至少70%—致性的肽、或者具有与天然HLA-DR结合肽至少70%—致性的肽; 其中A和B彼此不具有100%—致性;并且 其中该抗原以及A和/或B获得自或衍生自共同来源。
2.剂型,包括: ⑴抗原; (ii)包含A-x-B的组合物;以及 (iii)药学上可接受的赋形剂; 其中χ可以包括键、无键、或连接基团; 其中A包括第一 MHC II结合肽,并且该第一 MHC II结合肽包括具有与天然HLA-DP结合肽至少70%—致性的肽、具有与天然HLA-DQ结合肽至少70%—致性的肽、或者具有与天然HLA-DR结合肽至少70%—致性的肽; 其中B包括第二 MHC II结合肽,并且该第二 MHC II结合肽包括具有与天然HLA-DP结合肽至少70%—致性的肽、具有与天然HLA-DQ结合肽至少70%—致性的肽、或者具有与天然HLA-DR结合肽至少70%—致性的肽; 其中A和B彼此不具有100%—致性;并且 其中该第一 MHC II结合肽和/或该第二 MHC II结合肽包括获得自或衍生自受试者已经反复暴露于其的传染因子的肽。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剂型,其中该第一MHC II结合肽和该第二 MHC II结合肽获得自或衍生自共同来源。
4.如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剂型,其中χ包括连接物,该连接物包括酰胺连接物、二硫化物连接物、硫化物连接物、I,4- 二取代的I,2,3-三唑连接物、硫酯连接物、酰肼连接物、亚胺连接物、硫脲连接物、脒连接物、或胺连接物。
5.如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剂型,其中χ包括连接物,该连接物包括肽序列、溶酶体蛋白酶切割位点、生物可降解聚合物、取代或未被取代的烷、烯、芳香族或杂环连接物、pH敏感的聚合物、异双功能的连接物或低聚乙二醇间隔物。
6.如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剂型,其中χ不包括连接物,并且A和B包括存在于该组合物中的混合物。
7.如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剂型,其中该第一MHCII结合肽包括具有与天然HLA-DP结合肽至少80%—致性的肽。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剂型,其中该第一MHC II结合肽包括具有与天然HLA-DP结合肽至少90%—致性的肽。
9.如权利要求1至8中任一项所述的剂型,其中该第一MHCII结合肽包括具有与天然HLA-DQ结合肽至少80%—致性的肽。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剂型,其中该第一MHCII结合肽包括具有与天然HLA-DQ结合肽至少90%—致性的肽。
11.如权利要求1至10中任一项所述的剂型,其中该第一MHCII结合肽包括具有与天然HLA-DR结合肽至少80%—致性的肽。
12.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剂型,其中该第一MHC II结合肽包括具有与天然HLA-DR结合肽至少90%—致性的肽。
13.如权利要求1至12中任一项所述的剂型,其中该第二MHCII结合肽包括具有与天然HLA-DP结合肽至少80%—致性的肽。
14.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剂型,其中该第二MHC II结合肽包括具有与天然HLA-DP结合肽至少90%—致性的肽。
15.如权利要求1至14中任一项所述的剂型,其中该第二MHCII结合肽包括具有与天然HLA-DQ结合肽至少80%—致性的肽。
16.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剂型,其中该第二MHC II结合肽包括具有与天然HLA-DQ结合肽至少90%—致性的肽。
17.如权利要求1至16中任一项所述的剂型,其中该第二MHCII结合肽包括具有与天然HLA-DR结合肽至少80% —致性的肽。
18.如权利要求17所述的剂型,其中该第二MHC II结合肽包括具有与天然HLA-DR结合肽至少90%—致性的肽。
19.如权利要求1至18中任一项所述的剂型,其中该第一MHC II结合肽具有范围从5-mer至50-mer的长度。
20.如权利要求19所述的剂型,其中该第一MHCII结合肽具有范围从5-mer至30-mer的长度。
21.如权利要求20所述的剂型,其中该第一MHCII结合肽具有范围从6-mer至25-mer的长度。
22.如权利要求1至21中任一项所述的剂型,其中该第二MHC II结合肽具有范围从5-mer至50-mer的长度。
23.如权利要求22所述的剂型,其中该第二MHCII结合肽具有范围从5-mer至30-mer的长度。
24.如权利要求23所述的剂型,其中该第二MHCII结合肽具有范围从6-mer至25-mer的长度。
25.如权利要求1至24中任一项所述的剂型,其中该天然HLA-DP结合肽包括获得自或衍生自受试者已经反复暴露于其的传染因子的肽序列。
26.如权利要求25所述的剂型,其中该传染因子是细菌、原生动物或病毒。
27.如权利要求26所述的剂型,其中该病毒是诺罗病毒、轮状病毒、冠状病毒、杯状病毒、星状病毒、呼肠孤病毒、内源性逆转录病毒(ERV)、指环病毒/环状病毒、人疱疹病毒6型(HHV-6)、人疱疹病毒7型(HHV-7)、水痘带状疱疹病毒(VZV)、巨细胞病毒(CMV)、EB病毒(EBV)、多瘤病毒BK、多瘤病毒JC、腺相关病毒(AAV)、单纯性疱疹病毒I型(HSV-1)、腺病毒(ADV)、单纯性疱疹病毒2型(HSV-2)、卡波济氏肉瘤疱疹病毒(KSHV)、乙型肝炎病毒(HBV)、GB病毒C、乳头瘤病毒、丙型肝炎病毒(HCV)、人免疫缺陷病毒(HIV-1和HIV-2)、丁型肝炎病毒(HDV)、人T细胞白血病病毒I型(HTLVl)、异嗜性鼠白血病病毒相关病毒(XMLV) ,HTLVI1、HTLV II1、HTLV IV、多瘤病毒MC、多瘤病毒K1、多瘤病毒WU、呼吸道合胞病毒(RSV)、风疫病毒、细小病毒B19、麻疫病毒或柯萨奇病毒。
28.如权利要求1至24中任一项所述的剂型,其中该天然HLA-DP结合肽包括肽序列,该肽序列获得自或衍生自以下项:破伤风杆菌、乙型肝炎病毒、人疱疹病毒、流行性感冒病毒、痘苗病毒、EB病毒、水痘病毒、麻疫病毒、劳氏肉瘤病毒、巨细胞病毒、水痘带状疱疫病毒、腮腺炎病毒、白喉棒状杆菌、人腺病毒、天花病毒、或传染性生物,该传染性生物能够传染人类并且在传染开始之后产生特异性针对该传染性生物的人⑶4+记忆细胞。
29.如权利要求1至28中任一项所述的剂型,其中该天然HLA-DQ结合肽包括获得自或衍生自受试者已经反复暴露于其的传染因子的肽序列。
30.如权利要求29所述的剂型,其中该传染因子是细菌、原生动物或病毒。
31.如权利要求30所述的剂型,其中该病毒是诺罗病毒、轮状病毒、冠状病毒、杯状病毒、星状病毒、呼肠孤病毒、内源性逆转录病毒(ERV)、指环病毒/环状病毒、人疱疹病毒6型(HHV-6)、人疱疹病毒7型(HHV-7)、水痘带状疱疹病毒(VZV)、巨细胞病毒(CMV)、EB病毒(EBV)、多瘤病毒BK、多瘤病毒JC、腺相关病毒(AAV)、单纯性疱疹病毒I型(HSV-1)、腺病毒(ADV)、单纯性疱疹病毒2型(HSV-2)、卡波济氏肉瘤疱疹病毒(KSHV)、乙型肝炎病毒(HBV)、GB病毒C、乳头瘤病毒、丙型肝炎病毒(HCV)、人免疫缺陷病毒(HIV-1和HIV-2)、丁型肝炎病毒(HDV)、人T细胞白血病病毒I型(HTLVl)、异嗜性鼠白血病病毒相关病毒(XMLV) ,HTLVI1、HTLV II1、HTLV IV、多瘤病毒MC、多瘤病毒K1、多瘤病毒WU、呼吸道合胞病毒(RSV)、风疫病毒、细小病毒B19、麻疫病毒或柯萨奇病毒。
32.如权利要求1至28中任一项所述的剂型,其中该天然HLA-DQ结合肽包括肽序列,该肽序列获得自或衍生自以下项:破伤风杆菌、乙型肝炎病毒、人疱疹病毒、流行性感冒病毒、痘苗病毒、EB病毒、水痘病毒、麻疫病毒、劳氏肉瘤病毒、巨细胞病毒、水痘带状疱疫病毒、腮腺炎病毒、白喉棒状杆菌、人腺病毒、天花病毒、或传染性生物,该传染性生物能够传染人类并且在传染开始之后产生特异性针对该传染性生物的人⑶4+记忆细胞。
33.如权利要求1至32中任一项所述的剂型,其中该天然HLA-DR结合肽包括获得自或衍生自受试者已经反复暴露于其的传染因子的肽序列。
34.如权利要求33所述的剂型,其中该传染因子是细菌、原生动物或病毒。
35.如权利要求34所述的剂型,其中该病毒是诺罗病毒、轮状病毒、冠状病毒、杯状病毒、星状病毒、呼肠孤病毒、内源性逆转录病毒(ERV)、指环病毒/环状病毒、人疱疹病毒6型(HHV-6)、人疱疹病毒7型(HHV-7)、水痘带状疱疹病毒(VZV)、巨细胞病毒(CMV)、EB病毒(EBV)、多瘤病毒BK、多瘤病毒JC、腺相关病毒(AAV)、单纯性疱疹病毒I型(HSV-1)、腺病毒(ADV)、单纯性疱疹病毒2型(HSV-2)、卡波济氏肉瘤疱疹病毒(KSHV)、乙型肝炎病毒(HBV)、GB病毒C、乳头瘤病毒、丙型肝炎病毒(HCV)、人免疫缺陷病毒(HIV-1和HIV-2)、丁型肝炎病毒(HDV)、人T细胞白血病病毒I型(HTLVl)、异嗜性鼠白血病病毒相关病毒(XMLV) ,HTLVI1、HTLV II1、HTLV IV、多瘤病毒MC、多瘤病毒ΚΙ、多瘤病毒WU、呼吸道合胞病毒(RSV)、风疫病毒、细小病毒B19、麻疫病毒或柯萨奇病毒。
36.如权利要求1至32中任一项所述的剂型,其中该天然HLA-DR结合肽包括肽序列,该肽序列获得自或衍生自以下项:破伤风杆菌、乙型肝炎病毒、人疱疹病毒、流行性感冒病毒、痘苗病毒、EB病毒、水痘病毒、麻疫病毒、劳氏肉瘤病毒、巨细胞病毒、水痘带状疱疫病毒、腮腺炎病毒、白喉棒状杆菌、人腺病毒、天花病毒、或传染性生物,该传染性生物能够传染人类并且在传染开始之后产生特异性针对该传染性生物的人⑶4+记忆细胞。
37.如权利要求1至36中任一项所述的剂型,其中该抗原以及A和/或B获得自或衍生自共同来源,该共同来源包括获得自或衍生自以下项的抗原以及A和/或B:生物的相同菌株、种、和/或属;相同的细胞类型、组织类型、和/或器官类型;或相同的多糖、多肽、蛋白质、糖蛋白、和/或其片段。
38.如权利要求1至37中任一项所述的剂型,其中A和B包括具有不同的MHCII结合谱的肽。
39.如权利要求1至38中任一项所述的剂型,其中Α、χ、或B包括增加A_x_B的水溶性的序列或化学修饰,其中该序列或化学修饰包括亲水性N-和/或C-末端氨基酸、疏水性N-和/或C-末端氨基酸的添加、用以实现约7.4的pi并且在大约pH3.0下实现净正电荷的氨基酸置换、以及对重排易感的氨基酸的置换。
40.如权利要求1至39中任一项所述的剂型,其中该组合物包含: A-x-B-y-C ;以及 药学上可接受的赋形剂; 其中y可以包括连接物或 无连接物; 其中C包括第三MHC II结合肽,并且该第三MHC II结合肽包括具有与天然HLA-DP结合肽至少70%—致性的肽、具有与天然HLA-DQ结合肽至少70%—致性的肽、或者具有与天然HLA-DR结合肽至少70%—致性的肽; 其中A、B、以及C彼此不具有100%—致性;并且 其中该抗原以及A和/或B和/或C获得自或衍生自共同来源。
41.如权利要求1至39中任一项所述的剂型,其中该组合物包含: A-x-B-y-C ;以及 药学上可接受的赋形剂; 其中y可以包括连接物或无连接物; 其中C包括第三MHC II结合肽,并且该第三MHC II结合肽包括具有与天然HLA-DP结合肽至少70%—致性的肽、具有与天然HLA-DQ结合肽至少70%—致性的肽、或者具有与天然HLA-DR结合肽至少70%—致性的肽; 其中A、B、以及C彼此不具有100%—致性;并且 其中该抗原以及A和/或B和/或C获得自或衍生自受试者已经反复暴露于其的传染因子。
42.如权利要求41所述的剂型,其中该抗原以及A和/或B和/或C获得自或衍生自共同来源。
43.如权利要求40至42中任一项所述的剂型,其中y包括连接物,该连接物包括酰胺连接物、二硫化物连接物、硫化物连接物、1,4- 二取代的1,2,3-三唑连接物、硫酯连接物、酰肼连接物、亚胺连接物、硫脲连接物、脒连接物、或胺连接物。
44.如权利要求40至42中任一项所述的剂型,其中y包括连接物,该连接物包括肽序列、溶酶体蛋白酶切割位点、生物可降解聚合物、取代或未被取代的烷、烯、芳香族或杂环连接物、pH敏感的聚合物、异双功能的连接物或低聚乙二醇间隔物。
45.如权利要求40至42中任一项所述的剂型,其中y不包括连接物,并且A_x_B和C包括存在于该组合物中的混合物。
46.如权利要求40至45中任一项所述的剂型,其中该第三MHCII结合肽包括具有与天然HLA-DP结合肽至少80%—致性的肽。
47.如权利要求46所述的剂型,其中该第三MHCII结合肽包括具有与天然HLA-DP结合肽至少90%—致性的肽。
48.如权利要求40至47中任一项所述的剂型,其中该第三MHCII结合肽包括具有与天然HLA-DQ结合肽至少80%—致性的肽。
49.如权利要求48所述的剂型,其中该第三MHCII结合肽包括具有与天然HLA-DQ结合肽至少90%—致性的肽。
50.如权利要求40至49中任一项所述的剂型,其中该第三MHCII结合肽包括具有与天然HLA-DR结合肽至少80%—致性的肽。
51.如权利要求50所述的剂型,其中该第三MHCII结合肽包括具有与天然HLA-DR结合肽至少90%—致性的肽。
52.如权利要求40至51中任一项所述的剂型,其中该第三MHCII结合肽具有范围从5-mer至50-mer的长度。
53.如权利要求52所述的剂型,其中该第三MHCII结合肽具有范围从5-mer至30-mer的长度。
54.如权利要求53所述的剂型,其中该第三MHCII结合肽具有范围从6-mer至25-mer的长度。
55.如权利要求40至54中任一项所述的剂型,其中该天然HLA-DP结合肽包括获得自或衍生自受试者已经反复暴露于其的传染因子的肽序列。
56.如权利要求55所述的剂型,其中该传染因子是细菌、原生动物或病毒。
57.如权利要求56所述的剂型,其中该病毒是诺罗病毒、轮状病毒、冠状病毒、杯状病毒、星状病毒、呼肠孤病毒、内源性逆转录病毒(ERV)、指环病毒/环状病毒、人疱疹病毒6型(HHV-6)、人疱疹病毒7型(HHV-7)、水痘带状疱疹病毒(VZV)、巨细胞病毒(CMV)、EB病毒(EBV)、多瘤病毒BK、多瘤病毒JC、腺相关病毒(AAV)、单纯性疱疹病毒I型(HSV-1)、腺病毒(ADV)、单纯性疱疹病毒2型(HSV-2)、卡波济氏肉瘤疱疹病毒(KSHV)、乙型肝炎病毒(HBV)、GB病毒C、乳头瘤病毒、丙型肝炎病毒(HCV)、人免疫缺陷病毒(HIV-1和HIV-2)、丁型肝炎病毒(HDV)、人T细胞白血病病毒I型(HTLVl)、异嗜性鼠白血病病毒相关病毒(XMLV) ,HTLVI1、HTLV II1、HTLV IV、多瘤 病毒MC、多瘤病毒K1、多瘤病毒WU、呼吸道合胞病毒(RSV)、风疫病毒、细小病毒B19、麻疫病毒或柯萨奇病毒。
58.如权利要求40至54中任一项所述的剂型,其中该天然HLA-DP结合肽包括肽序列,该肽序列获得自或衍生自以下项:破伤风杆菌、乙型肝炎病毒、人疱疹病毒、流行性感冒病毒、痘苗病毒、EB病毒、水痘病毒、麻疫病毒、劳氏肉瘤病毒、巨细胞病毒、水痘带状疱疫病毒、腮腺炎病毒、白喉棒状杆菌、人腺病毒、天花病毒、或传染性生物,该传染性生物能够传染人类并且在传染开始之后产生特异性针对该传染性生物的人⑶4+记忆细胞。
59.如权利要求40至58中任一项所述的剂型,其中该天然HLA-DQ结合肽包括获得自或衍生自受试者已经反复暴露于其的传染因子的肽序列。
60.如权利要求59所述的剂型,其中该传染因子是细菌、原生动物或病毒。
61.如权利要求60所述的剂型,其中该病毒是诺罗病毒、轮状病毒、冠状病毒、杯状病毒、星状病毒、呼肠孤病毒、内源性逆转录病毒(ERV)、指环病毒/环状病毒、人疱疹病毒6型(HHV-6)、人疱疹病毒7型(HHV-7)、水痘带状疱疹病毒(VZV)、巨细胞病毒(CMV)、EB病毒(EBV)、多瘤病毒BK、多瘤病毒JC、腺相关病毒(AAV)、单纯性疱疹病毒I型(HSV-1)、腺病毒(ADV)、单纯性疱疹病毒2型(HSV-2)、卡波济氏肉瘤疱疹病毒(KSHV)、乙型肝炎病毒(HBV)、GB病毒C、乳头瘤病毒、丙型肝炎病毒(HCV)、人免疫缺陷病毒(HIV-1和HIV-2)、丁型肝炎病毒(HDV)、人T细胞白血病病毒I型(HTLVl)、异嗜性鼠白血病病毒相关病毒(XMLV) ,HTLVI1、HTLV II1、HTLV IV、多瘤病毒MC、多瘤病毒K1、多瘤病毒WU、呼吸道合胞病毒(RSV)、风疫病毒、细小病毒B19、麻疫病毒或柯萨奇病毒。
62.如权利要求40至58中任一项所述的剂型,其中该天然HLA-DQ结合肽包括肽序列,该肽序列获得自或衍生自以下项:破伤风杆菌、乙型肝炎病毒、人疱疹病毒、流行性感冒病毒、痘苗病毒、EB病毒、水痘病毒、麻疫病毒、劳氏肉瘤病毒、巨细胞病毒、水痘带状疱疫病毒、腮腺炎病毒、白喉棒状杆菌、人腺病毒、天花病毒、或传染性生物,该传染性生物能够传染人类并且在传染开始之后产生特异性针对该传染性生物的人⑶4+记忆细胞。
63.如权利要求40至62中任一项所述的剂型,其中该天然HLA-DR结合肽包括获得自或衍生自受试者已经反复 暴露于其的传染因子的肽序列。
64.如权利要求63所述的剂型,其中该传染因子是细菌、原生动物或病毒。
65.如权利要求64所述的剂型,其中该病毒是诺罗病毒、轮状病毒、冠状病毒、杯状病毒、星状病毒、呼肠孤病毒、内源性逆转录病毒(ERV)、指环病毒/环状病毒、人疱疹病毒6型(HHV-6)、人疱疹病毒7型(HHV-7)、水痘带状疱疹病毒(VZV)、巨细胞病毒(CMV)、EB病毒(EBV)、多瘤病毒BK、多瘤病毒JC、腺相关病毒(AAV)、单纯性疱疹病毒I型(HSV-1)、腺病毒(ADV)、单纯性疱疹病毒2型(HSV-2)、卡波济氏肉瘤疱疹病毒(KSHV)、乙型肝炎病毒(HBV)、GB病毒C、乳头瘤病毒、丙型肝炎病毒(HCV)、人免疫缺陷病毒(HIV-1和HIV-2)、丁型肝炎病毒(HDV)、人T细胞白血病病毒I型(HTLVl)、异嗜性鼠白血病病毒相关病毒(XMLV) ,HTLVI1、HTLV II1、HTLV IV、多瘤病毒MC、多瘤病毒K1、多瘤病毒WU、呼吸道合胞病毒(RSV)、风疫病毒、细小病毒B19、麻疫病毒或柯萨奇病毒。
66.如权利要求40至62中任一项所述的剂型,其中该天然HLA-DR结合肽包括肽序列,该肽序列获得自或衍生自以下项:破伤风杆菌、乙型肝炎病毒、人疱疹病毒、流行性感冒病毒、痘苗病毒、EB病毒、水痘病毒、麻疫病毒、劳氏肉瘤病毒、巨细胞病毒、水痘带状疱疫病毒、腮腺炎病毒、白喉棒状杆菌、人腺病毒、天花病毒、或传染性生物,该传染性生物能够传染人类并且在传染开始之后产生特异性针对该传染性生物的人⑶4+记忆细胞。
67.如权利要求40至66中任一项所述的剂型,其中获得自或衍生自共同来源的该抗原以及A和/或B和/或C包括获得自或衍生自以下项的抗原以及A和/或B和/或C:生物的相同菌株、种、和/或属;相同的细胞类型、组织类型、和/或器官类型;或相同的多糖、多肽、蛋白质、糖蛋白、和/或其片段。
68.如权利要求40至67中任一项所述的剂型,其中A、B以及C各自包括具有不同的MHC II结合谱的肽。
69.如权利要求40至68中任一项所述的剂型,其中A、x、B、y、或C包括增加A-x-B-y-C的水溶性的序列或化学修饰,其中该序列或化学修饰包括亲水性N-和/或C-末端氨基酸、疏水性N-和/或C-末端氨基酸的添加、用以实现大约7.4的pi并且在大约pH3.0实现净正电荷的氨基酸置换、以及对重排易感的氨基酸的置换。
70.剂型,包括: ⑴抗原; (ii)包含A-x-B的组合物;以及 (iii)药学上可接受的赋形剂; 其中χ包括连接物或无连接物; 其中A包括第一 MHC II结合肽,并且该第一 MHC II结合肽包括具有与天然HLA-DP结合肽至少70%—致性的肽; 其中B包括第二 MHC II结合肽,并且该第二 MHC II结合肽包括具有与天然HLA-DP结合肽至少70%—致性的肽、具有与天然HLA-DQ结合肽至少70%—致性的肽、或者具有与天然HLA-DR结合肽至少70%—致性的肽; 其中A和B彼此不具有10 0%—致性;并且 其中该抗原以及A和/或B获得自或衍生自共同来源,和/或该第一 MHC II结合肽和/或该第二 MHC II结合肽包括获得自或衍生自受试者已经反复暴露于其的传染因子的肽。
71.剂型,包括: ⑴抗原; (ii)包含A-x-B的组合物;以及 (iii)药学上可接受的赋形剂; 其中χ包括连接物或无连接物; 其中A包括第一 MHC II结合肽,并且该第一 MHC II结合肽包括具有与天然HLA-DR结合肽至少70%—致性的肽; 其中B包括第二 MHC II结合肽,并且该第二 MHC II结合肽包括具有与天然HLA-DP结合肽至少70%—致性的肽、具有与天然HLA-DQ结合肽至少70%—致性的肽、或者具有与天然HLA-DR结合肽至少70%—致性的肽; 其中A和B彼此不具有100%—致性;并且 其中该抗原以及A和/或B获得自或衍生自共同来源,和/或该第一 MHC II结合肽和/或该第二 MHC II结合肽包括获得自或衍生自受试者已经反复暴露于其的传染因子的肽。
72.剂型,包括: ⑴抗原; (ii)包含A-x-B的组合物;以及 (iii)药学上可接受的赋形剂; 其中χ包括连接物或无连接物;其中A包括第一 MHC II结合肽,并且该第一 MHC II结合肽包括具有与天然HLA-DQ结合肽至少70%—致性的肽; 其中B包括第二 MHC II结合肽,并且该第二 MHC II结合肽包括具有与天然HLA-DP结合肽至少70%—致性的肽、具有与天然HLA-DQ结合肽至少70%—致性的肽、或者具有与天然HLA-DR结合肽至少70%—致性的肽; 其中A和B彼此不具有100%—致性;并且 其中该抗原以及A和/或B获得自或衍生自共同来源,和/或该第一 MHC II结合肽和/或该第二 MHC II结合肽包括获得自或衍生自受试者已经反复暴露于其的传染因子的肽。
73.剂型,包括: ⑴抗原; (ii)包含A-x-B的组合物;以及 (iii)药学上可接受的赋形剂; 其中χ包括连接物,该连接物包括酰胺连接物、二硫化物连接物、硫化物连接物、I,4- 二取代的1,2,3_三唑连接物、硫酯连接物、酰肼连接物、亚胺连接物、硫脲连接物、脒连接物、或胺连接物; 其中A包括第一 MHC II结合肽,并且该第一 MHC II结合肽包括具有与天然HLA-DP结合肽至少70%—致性的肽、具有与天然HLA-DQ结合肽至少70%—致性的肽、或者具有与天然HLA-DR结合肽至少70%—致性的肽; 其中B包括第二 MH C II结合肽,并且该第二 MHC II结合肽包括具有与天然HLA-DP结合肽至少70%—致性的肽、具有与天然HLA-DQ结合肽至少70%—致性的肽、或者具有与天然HLA-DR结合肽至少70%—致性的肽; 其中A和B彼此不具有100%—致性;并且 其中该抗原以及A和/或B获得自或衍生自共同来源,和/或该第一 MHC II结合肽和/或该第二 MHC II结合肽包括获得自或衍生自受试者已经反复暴露于其的传染因子的肽。
74.剂型,包括: ⑴抗原; (ii)包含A-x-B的组合物;以及 (iii)药学上可接受的赋形剂; 其中χ包括连接物,该连接物包括肽序列、溶酶体蛋白酶切割位点、生物可降解聚合物、取代或未被取代的烷、烯、芳香族或杂环连接物、PH敏感的聚合物、异双功能的连接物或低聚乙二醇间隔物; 其中A包括第一 MHC II结合肽,并且该第一 MHC II结合肽包括具有与天然HLA-DP结合肽至少70%—致性的肽、具有与天然HLA-DQ结合肽至少70%—致性的肽、或者具有与天然HLA-DR结合肽至少70%—致性的肽; 其中B包括第二 MHC II结合肽,并且该第二 MHC II结合肽包括具有与天然HLA-DP结合肽至少70%—致性的肽、具有与天然HLA-DQ结合肽至少70%—致性的肽、或者具有与天然HLA-DR结合肽至少70%—致性的肽, 其中A和B彼此不具有100%—致性;并且 其中该抗原以及A和/或B获得自或衍生自共同来源,和/或该第一 MHC II结合肽和/或该第二 MHC II结合肽包括获得自或衍生自受试者已经反复暴露于其的传染因子的肽。
75.如权利要求70至74中任一项所述的剂型,其中该连接物是如在权利要求4至6中所定义的。
76.如权利要求70至75中任一项所述的剂型,其中该第一MHC II结合肽是如在权利要求7至12以及19至21的任一项中所定义的。
77.如权利要求70至76中任一项所述的剂型,其中该第二MHC II结合肽是如在权利要求13至18以及22至24的任一项中所定义的。
78.如权利要求70至77中任一项所述的剂型,其中该天然HLA-DP结合肽是如在权利要求25至28的任一项中所定义的。
79.如权利要求70至78中任一项所述的剂型,其中该天然HLA-DQ结合肽是如在权利要求29至32的任一项中所定义的。
80.如权利要求70至79中任一项所述的剂型,其中该天然HLA-DR结合肽是如在权利要求33至36的任一项中所定义的。
81.如权利要求70至80中任一项所述的剂型,其中该抗原以及A和/或B是如在权利要求37或38中所定义的。
82.如权利要求70至81中任一项所述的剂型,其中A、x、或B是如在权利要求39中所定义的。
83.剂型,包括: 如权利要求1至82中任一 项所述的剂型,其中该组合物被偶联至合成纳米载体上。
84.如权利要求83所述的剂型,其中该抗原被偶联至这些合成纳米载体上。
85.如权利要求83或84所述的剂型,其中该组合物的至少一部分存在于该合成纳米载体的表面上。
86.如权利要求83至85中任一项所述的剂型,其中该组合物的至少一部分被该合成纳米载体封装。
87.如权利要求83至86中任一项所述的剂型,其中获得自或衍生自共同来源的该抗原以及A和/或B和/或C包括获得自或衍生自以下项的抗原以及A和/或B和/或C:生物的相同菌株、种、和/或属;相同的细胞类型、组织类型、和/或器官类型;或相同的多糖、多肽、蛋白质、糖蛋白、和/或其片段。
88.剂型,包括: 如权利要求83所述的剂型,其中该抗原被偶联至这些合成纳米载体上。
89.如权利要求88所述的剂型,其中该组合物被偶联至这些纳米载体上。
90.如权利要求88或89所述的剂型,其中该抗原的至少一部分存在于这些纳米载体的表面上。
91.如权利要求88至90中任一项所述的剂型,其中该抗原的至少一部分被这些合成纳米载体封装。
92.剂型,包括: 包含如权利要求1至91中任一项所述的剂型的疫苗。
93.如权利要求92所述的剂型,进一步包括药学上可接受的赋形剂。
94.如权利要求92或93所述的剂型,进一步包括佐剂。
95.如权利要求92至94中任一项所述的剂型,其中该疫苗包括合成纳米载体。
96.如权利要求92至95中任一项所述的剂型,其中该疫苗包括共轭到该组合物上的载体。
97.如权利要求92至96中任一项所述的剂型,其中获得自或衍生自共同来源的该抗原以及A和/或B和/或C包括获得自或衍生自以下项的抗原以及A和/或B和/或C:生物的相同菌株、种、和/或属;相同的细胞类型、组织类型、和/或器官类型;或相同的多糖、多肽、蛋白质、糖蛋白、和/或其片段。
98.包括多肽、或编码这些多肽的核酸、以及抗原的剂型; 其中这些抗原、以及这些多肽的至少一部分获得自或衍生自共同来源;并且 这些多肽的序列包括具有与提出为SEQ ID号:1-46、71-98、100-115以及119的氨基酸序列的任何之一至少75 % 一致性的氨基酸序列。
99.包括多肽、或编码这些多肽的核酸的剂型或组合物; 其中这些多肽获得自或衍生自共同来源;并且 这些多肽的序列包括具有与提出为SEQ ID号:1-46、71-98、100-115以及119的氨基酸序列的任何之一至少75 % 一致性的氨基酸序列。
100.包括多肽、或编码这些多肽的核酸的剂型或组合物; 其中这些多肽获得自或衍生自受试者已经反复暴露于其的传染因子;并且 这些多肽的序列包括具有与提出为SEQ ID号:100-115以及119的氨基酸序列的任何之一至少75% —致性的氨基酸序列。
101.如权利要求100所述的剂型,其中这些多肽获得自或衍生自共同来源。
102.包括多肽、或编码这些多肽的核酸的剂型或组合物,其中这些多肽包括提出为SEQID号:1-46、71-98、100-115以及119的氨基酸序列。
103.如权利要求98至102中任一项所述的剂型或组合物,其中这些多肽的序列包括具有与提出为SEQ ID号:1-46、71-98、100-115以及119的氨基酸序列的任何之一至少85%一致性的氨基酸序列。
104.如权利要求103所述的剂型或组合物,其中这些多肽的序列包括具有与提出为SEQ ID号:1-46、71-98、100-115以及119的氨基酸序列的任何之一至少95%—致性的氨基酸序列。
105.如权利要求104所述的剂型或组合物,其中这些多肽的序列包括提出为SEQID号:1-46、71-98、100-115以及119的氨基酸序列的任何之一的氨基酸序列。
106.剂型,包括: 如权利要求98至105中任一项所述的剂型或组合物,其中这些多肽被偶联至合成纳米载体上。
107.如权利要求106所述的剂型,进一步包括药学上可接受的赋形剂。
108.如权利要求106或107所述的剂型,其中这些多肽的至少一部分存在于这些合成纳米载体的表面上。
109.如权利要求106至108中任一项所述的剂型,其中这些多肽的至少一部分被这些合成纳米载体封装。
110.剂型,包括:包含如权利要求98至109中任一项所述的剂型或组合物的疫苗。
111.如权利要求110所述的剂型,进一步包括药学上可接受的赋形剂。
112.如权利要求110或111所述的剂型,进一步包括一种或多种佐剂。
113.如权利要求110至112中任一项所述的剂型,其中该疫苗包括合成纳米载体。
114.如权利要求113所述的剂型,其中这些合成纳米载体被偶联至这些抗原上。
115.如权利要求110至114中任一项所述的剂型,其中该疫苗包括共轭到这些多肽上的载体。
116.方法,包括: 对受试者给予如权利要求1至115中任一项所述的剂型或组合物。
117.如权利要求1至115中任一项所定义的剂型或组合物,用于治疗或预防。
118.如权利要求1至115中任一项所定义的剂型或组合物,用于如在权利要求116中所定义的方法。
119.如权利要求1至115中任一项所定义的剂型或组合物,用于疫苗接种。
120.如权利要求1至115中任一项所定义的剂型或组合物,用于诱导、增强、抑制、指导、或重定向免疫应答的方法。
121.如权利要求1至115中任一项所定义的剂型或组合物,用于在预防和/或治疗选自以下各项的病状的方法中使用,即:癌症、传染病、代谢病、退行性疾病、自身免疫性疾病、炎性疾病以及免疫疾病。
122.如权利要求1至115中任一项所定义的剂型或组合物,用于在预防和/或治疗成瘾,例如对尼古丁或麻醉剂的成瘾的方法中使用。
123.如权利要求1至115中任一项所定义的剂型或组合物,用于在预防和/或治疗由于暴露于毒素、有害物质、环境毒素、或其他有害因子而导致的病状的方法中使用。
124.如权利要求1至115中任一项所定义的剂型或组合物,用于在诱导或增强T细胞增殖或细胞因子产生的方法中使用。
125.如权利要求1至115中任一项所定义的剂型或组合物,用于在包括与共轭物、或非共轭物、疫苗一起给予的预防和/或治疗方法中使用。
126.如权利要求1至115中任一项所定义的剂型或组合物,用于在预防和/或治疗正在经受用共轭物、或非共轭物、疫苗进行的治疗的受试者的方法中使用。
127.如权利要求1至115中任一项所定义的剂型或组合物,用于在这样的治疗或预防方法中使用,该方法包括通过静脉内、肠胃外(例如皮下、肌内、静脉内、或皮内)、肺、舌下、口腔、鼻内、经鼻、粘膜内、经粘膜、直肠、眼、经皮、经真皮途经、或通过这些途经的组合进行给予。
128.如权利要求1至115中任一项所定义的剂型或组合物的用途,用于制造用于如在权利要求116至127的任一项中所定义的方法中使用的药物,例如疫苗。
全文摘要
在此提供涉及MHC II结合肽的组合物和方法。在一些实施方案中,这些肽获得自或衍生自共同来源。在其他实施方案中,这些肽获得自或衍生自受试者已经反复暴露于其的传染因子。
文档编号A61K39/00GK103079589SQ201180040387
公开日2013年5月1日 申请日期2011年8月23日 优先权日2010年8月23日
发明者克里斯托弗·弗雷泽, 格雷森·B·利甫福德, 大卫·H·阿尔特罗伊特 申请人:西莱克塔生物科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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