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动或停用电子驻车制动器的自动功能的方法

文档序号:8363553阅读:839来源:国知局
启动或停用电子驻车制动器的自动功能的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机动车驾驶员启动或停用电子驻车制动器FSE(frein destat1nnement electrique)的自动功能的方法。
【背景技术】
[0002]电子驻车制动器,下文由缩写FSE表示,在一定程度上取代了通常包括相对长的手刹杆以允许人工获得足够高的制动力的传统驻车制动器。该手刹杆占据一定的空间,其通常在置于车辆前排座椅之间的中平台上,和车辆的其它执行元件共同占用车辆空间。
[0003]电子驻车制动器FSE同样可包含自动功能,即当车辆将要停下或启动时自动拉紧和自动松开的功能。
[0004]在例如法国专利申请FR 2691934A1中已知这种FSE。
[0005]目前,FSE的自动功能可以通过驾驶员使用显示在车辆屏幕上的下拉菜单启动或停用,或者根据驾驶员的需求在售后服务时启动或停用。在“非常寒冷”的国家,有时并不对驾驶员建议将该系统用于这些国家市售的车辆,因为在极端严寒时期,拉紧FSE可能导致刹车盘的盘片粘连。
[0006]现有的启动或停用电子驻车制动器的自动功能的方法通常存在以下缺点:
[0007]驾驶员不是总能意识到由下拉菜单中的配置选项的选择所引起的结果。因为屏幕不是总有足够的尺寸为驾驶员提示所有解释(字符数受限)。
[0008]如果包含下拉菜单的屏幕处于仪表板的中间,那么车辆的乘客就有可能实现车辆配置的更改。但驾驶员不是总能察觉到状态的改变。
[0009]通过下拉菜单停用自动功能而未被驾驶员察觉会带来安全问题(转动周期结束时FSE没有自动拉紧,而驾驶员有拉紧的习惯),或者还会引发故障(转动周期结束时FSE没有自动松开而驾驶员有松开的习惯)。
[0010]根据汽车商品化国家,在自动功能出现或未出现的情况下,车辆在未经制造商进行重新配置的情况下不能在其他国家“二次销售”。
[0011]售后服务停用自动功能限制了车辆使用者的选择。

【发明内容】

[0012]本发明的目的是克服现有技术的这些缺点,并提出了一种启动或停用机动车电子驻车制动器FSE的自动功能的方法,其可以由车辆使用者安全地自行实现而无需车辆使用者必须返回销售点进行。
[0013]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由机动车驾驶员启动或停用机动车电子驻车制动器FSE的自动功能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如下连续步骤的组合:
[0014]-第一步骤,其中必须完全拉紧电子驻车制动器FSE,点火开关必须处于启动状态,并且必须释放预先选定用于此目的的踏板,在此步骤期间驾驶员至少在第一预定时间段(TO)内控制属于FSE控制电路的开关(commutateur),使所述三位开关保持在第一位置;
[0015]-第二步骤,其中必须完全拉紧电子驻车制动器FSE,点火开关必须处于启动状态,在此步骤期间驾驶员必须在受第二时间段(Tl)所限的时间间隔内使所述踏板保持踩下,并同时至少在第三时间段(T2)内使三位开关处于第三位置,在第三时间段(T2)结束时控制电路从启动状态转换到停用状态,或反之。
[0016]根据优选实施方案,当第一步骤完成后,驾驶员会得到视觉和/或听觉上的确认警报。
[0017]有利的是,当确认第一步骤后,第二时间段Tl对应于给驾驶员的最长时间开始倒计时,以完成第二步骤。
[0018]根据优选实施方案,所用的三位开关包括推式闩舌(Ianguette ? bascule),其可以被拉起、释放或按下,并在其致动(sollicitat1n)后自动回到其释放位置。
[0019]有利的是,所使用的用于启动/停用操作的开关与手动拉紧和松开FSE的开关相同。
[0020]优选地,所选踏板为制动踏板。
[0021]根据变化例,所选踏板为离合踏板或油门踏板。
[0022]有利的是,第一时间段TO的持续时间为数秒,优选为5至10秒,第二时间段Tl比第三时间段T2的持续时间长数秒,优选为7到15秒。
[0023]根据优选实施方案,第二时间段Tl和第三时间段T2同时结束。
[0024]优选地,如果停用/启动自动功能时,通过仪表盘上指示灯的出现/消失来提示驾驶员有效模式的变化。
【附图说明】
[0025]现在将借助下面的单张附图对本发明进行更详细地说明,该附图示出了说明本发明方法的完整次序的以时间为函数的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26]在本发明方法开始时,如果满足了第一步骤的先决条件,则会有一个确认。所述FSE必须完全拉紧,点火开关必须处于启动状态,且在该实施方案中必须松开制动踏板。
[0027]在所示实施例中,属于FSE控制电路的三位开关是包括可以被拉起、释放或按下的推式闩舌的按钮。然而,用于启动/停用操作的开关有利地可以和手动拉紧和松开FSE所用的开关相同。事实上,取代手动制动杆的开关通常有三个位置(提起,释放,按下)。
[0028]在其致动(sollicitat1n)后,这个按钮的闩舌自动回到其释放位置。在可优选持续5至10秒的第一时间段T0内,驾驶员必须将FSE按钮保持在按下位置以完成第一步骤。在该第一步骤时,FSE的状态即自动功能的启动或停用状态不会改变,因为需要踩住制动踏板才能允许这种FSE状态的改变。如果驾驶员希望继续程序,一个可视的警示会在此阶段指示驾驶员需要踩下制动踏板以实现FSE状态的改变。这个警示也可以是声音。
[0029]当第一步骤生效后,第二时间段Tl就开始倒计时。这个时间段的持续时间优选为7至15秒。这是给驾驶员完成第二步骤的最长时间。
[0030]在第二步骤时预先要求的选项为:FSE必须完全拉紧,点火开关必须处于启动状态。
[0031]为实现第二步骤,驾驶员必须在受时间段Tl所限的时间间隔内将制动踏板保持踩下,并同时至少在第三时间段T2期间将FSE的控制按钮保持在拉起位置。
[0032]第二时间段Tl和第三时间段T2在同一时间结束。在这一时段结束时,FSE的控制电路会改变自动功能的状态,并且如果停用/启动自动功能时,通过仪表盘上指示灯的出现/消失来提示驾驶员这种有效模式的变化。
[0033]所提出的解决方案具有以下优点:
[0034]踩下制动踏板保证了这个动作由驾驶座位上的驾驶员而不是乘客来完成。
[0035]由于必须通过FSE控制开关按钮的三个可能的位置(提起,释放,按下),因此允许在这三个位置的整体判断,并在禁用自动功能之前确保该按钮的正常运作。
[0036]因此,如果驾驶员意图只是简单地通过按下FSE按钮手动松开FSE,那么将会立即出现一个提示信息告知驾驶员需要伴随该致动动作(sollicitat1n)赶快踩下制动踏板。
[0037]相反地,通过按下FSE控制按钮而没有踩下制动踏板来开始程序(Mquence),确保驾驶员是有意启动或停用自动功能,因为他会忽略在时间段TO期间提示他踩下制动踏板的信息。
[0038]用于允许改变模式的对时间段TO的选择(5到10秒)与多条信息的组合,使得可以在步骤2生效后立即保存模式的改变,而不再是现有解决方案中出现的联络中断的情况。
【主权项】
1.一种机动车驾驶员启动或停用机动车电子驻车制动器FSE的自动功能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按如下方式进行连续步骤的组合: -第一步骤,其中必须完全拉紧所述电子驻车制动器FSE,点火开关必须处于启动状态,并且必须释放预先选定用于此目的的踏板,在此步骤期间驾驶员至少在第一预定时间段(TO)内控制属于FSE控制电路的开关,使三位开关保持在第一位置; -第二步骤,其中必须完全拉紧所述电子驻车制动器FSE,所述点火开关必须处于启动状态,在此步骤期间驾驶员必须在受第二时间段(Tl)所限的时间间隔内使所述踏板保持踩下,并同时至少在第三时间段(T2)内使所述三位开关处于第三位置,在第三时间段(T2)结束时控制电路从启动状态转换到停用状态,或反之。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当所述第一步骤完成后,驾驶员会得到视觉和/或听觉上的确认警示。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当第一步骤生效后,第二时间段(Tl)对应于给驾驶员的最长时间开始倒计时,以完成所述第二步骤。
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用的三位开关包括推式闩舌,其可以被拉起、释放或按下,并且在其致动后,自动回到其释放位置。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用开关和用于手动拉紧和松开FSE的开关相同。
6.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选踏板为制动踏板。
7.根据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选踏板为离合踏板或油门踏板。
8.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时间段(TO)的持续时间为数秒,优选5至10秒,所述第二时间段(Tl)比所述第三时间段(T2)的持续时间长数秒,优选为7至15秒。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时间段(Tl)和第三时间段(T2)同时结束。
10.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如果停用/启动自动功能时,通过仪表盘上指示灯的出现/消失来提示驾驶员有效模式的变化。
【专利摘要】本发明涉及机动车驾驶员启动或停用机动车电子驻车制动器FSE的自动功能的方法,其中按如下方式进行连续步骤的组合:第一步骤,其中必须完全拉紧电子驻车制动器FSE,点火开关必须处于启动状态,并且必须释放预先选定用于此目的的踏板,在此步骤期间驾驶员至少在第一预定时间段(T0)内控制属于FSE控制电路的开关,使所述三位开关保持在第一位置;第二步骤,其中必须完全拉紧电子驻车制动器FSE,点火开关必须处于启动状态,在此步骤期间驾驶员必须在受第二时间段(T1)所限的时间间隔内使踏板保持踩下,并同时至少在第三时间段(T2)内使三位开关处于第三位置,在结束时将控制电路从启动状态转换到停用状态,或反之。
【IPC分类】B60T7-12, B60T13-00, B60T7-10, B60T8-32, B60T13-74
【公开号】CN104684774
【申请号】CN201380051909
【发明人】史蒂芬·德利翁
【申请人】标致雪铁龙集团
【公开日】2015年6月3日
【申请日】2013年9月20日
【公告号】EP2903869A1, WO2014053727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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