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工装物流车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363687阅读:1517来源:国知局
一种工装物流车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工装物流车,具体是一种工装车层架可以折叠的工装物流车。



背景技术:

工装车作为一种常见的物料存储设备,目前在制造业车间中应用极为广泛,一般的工装车上的层架通常被固定于水平面上,但由于一台工装车上通常会有若干个工装车层架。由于工装车层架之间形成的取物空间不大,导致用户从不同的层架中取拿物品容易碰到工装车,既不方便,也容易因为经常碰到工装车而受伤。同时,个别用户生产过程可能会产生飞溅的杂物,杂物有可能会掉进工装车层架内,对产品或者工具造成损坏。

中国专利文献号CN204432709U于2015年7月1日公开了一种仪表台工装车,包括具有车轮的车体及存放仪表台的放置架,所述的车体底部设有定向刹车脚轮,所述的放置架通过铰链和不锈钢气弹簧安装在车体上,在放置架上还焊接有用于固定仪表台的L型装置,该种设备可以增大工装车层架之间形成的取物空间,一定程度上方便了用户的使用。

但是,该种工装车存在一定的缺陷,由于层架被抬起的时候,层架的前脚会向外突出,用户使用时身体有可能会触碰到前脚导致受伤;同时,该种工装车上存放的物品都是外露与生产环境之中,容易造成损坏。

因此,需要进一步改进。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上述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而提供一种带折叠层架功能的工装车,根据用户使用需要对相应的工装车层架进行折叠,使用户取放物品更加安全、方便,同时有效保护了存放于工装车层架上的物品不受损坏。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这样实现的:

一种工装物流车,包括若干个工装车层架,工装车层架包括通过活动连接机构依次活动连接的支架,第一支承架和第二支承架,支架与第二活动支承架之间通过活动连杆传动连接;复位状态下,支架与第二支承架相互平行,第一支承架横置在它们的顶部构成置物平台,掀起状态下,第一支承架绕支架向上转动,并且活动连杆驱动第二支承架绕第一支承架转动收纳。

所述支架和第一支承架之间设有气弹簧,气弹簧的两端分别活动安装于支架和第一支承架。

所述气弹簧为自由型气弹簧和/或自锁型气弹簧。

所述支架包括左支条和右支条;左支条和右支条通过主支条固定连接。

所述第一支承架包括左支承条和右支承条;它们通过若干副支承条固定连接以构成置物平台。

所述第二支承架的前侧覆盖有遮挡膜。

所述工装车层架数量为3-5个且垂直叠置分布。

本实用新型有益效果如下:

工装车层架由可相互折叠的支架、第一支承架和第二支承架构成,用户取放物品时,掀起第一支承架时,第二支承架同时向第一支承架收纳,使用户取放物品更加安全、方便。

另外,在第二支承架设置的遮挡膜能有效阻挡生产环境产生的飞溅物进入车层架,保护了车层架里面的物品不受损坏。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使用状态立体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立体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描述。

参见图1-图2,包括若干个工装车层架,工装车层架包括通过活动连接机构依次活动连接的支架1,第一支承架2和第二支承架3,支架1与第二活动支承架3之间通过活动连杆5传动连接;复位状态下,支架1与第二支承架3相互平行,第一支承架2横置在它们的顶部构成置物平台,此时,支架1与第一支承架2之间的角度为90°,第二支承架3与第一支承架2之间形成的夹角角度为90°;掀起状态下,第一支承架2绕支架1向上转动,并且活动连杆5驱动第二支承架3绕第一支承架2转动收纳,此时,支架1与第一支承架2之间的角度为150°,第二支承架3与第一支承架2之间形成的夹角角度为0°,增加了工装车层架的取放空间,使用户使用更加方便,收纳状态下的第二支承架3可以有效防止其触碰用户身体,用户使用更加安全。

进一步地,支架1和第一支承架2之间设有气弹簧4,气弹簧4的两端分别活动安装于支架1和第一支承架2,气弹簧4可以使工装车层架的收纳和复位过程更加平顺。

进一步地,气弹簧4为自由型气弹簧和/或自锁型气弹簧。

进一步地,支架1包括左支条11和右支条12;左支条11和右支条12通过主支条61固定连接。

进一步地,第一支承架2包括左支承条21和右支承条22;它们通过若干副支承条62固定连接以构成置物平台,副支承条62的数量可以根据需要存放物品的需要决定。

进一步地,所述第二支承架3的前侧覆盖有遮挡膜7,遮挡膜7可以有效遮挡生产环境产生的飞溅物进入工装车内,从而使工装车内的物品得到保护不被损坏,层架被折叠的时候,遮挡膜7随第二支承架3收纳,不会影响用户的取物空间。

进一步地,工装车层架数量为3-5个且垂直叠置分布,本实施例优选方案工装车层架数量为4个,工程车层架垂直叠置分布,用户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或者减少工装车层架的数量,可以有效提高空间利用效率,使工装车更加实用。

上述实施例只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方案,本实用新型还可有其他实施方案。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违背本实用新型精神的前提下还可作出等同变形或替换,这些等同的变型或替换均包含在本申请权利要求所设定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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