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法律条文教学的教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303535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用于法律条文教学的教具,包括展示板(1),其特征在于:所述展示板(1)的左侧壁的底部和顶部与右侧壁的底部和顶部均设置转动轴承(2),两组所述转动轴承(2)之间横向插接有转轴(3),所述转轴(3)的右端套接有传动轮(4),所述传动轮(4)的外壁设置有驱动带(5),所述驱动带(5)的另一端设置有驱动轮(6),所述驱动轮(6)的左侧设置有驱动电机(7),所述驱动电机(7)的左端连接在展示板(1)的右侧壁,所述展示板(1)的右侧壁设置有防护罩(8),所述防护罩(8)设置在转轴(3)的右侧,所述转轴(3)的外壁设置有展示幕布(9),且展示幕布(9)设置在两组转动轴承(2)之间,所述展示板(1)的左侧壁设置有箱体(10),所述箱体(10)的内腔横向设置有支撑板(11),所述展示板(1)的底部左右两侧均设置有螺杆(12),所述螺杆(12)的外壁套接有轴套(13),所述轴套(13)的底部设置有万向轮(14),所述展示板(1)的底部设置有无线控制开关(15),所述无线控制开关(15)与驱动电机(7)电性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法律条文教学的教具,其特征在于:所述传动轮(4)与驱动轮(6)的结构相同。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法律条文教学的教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驱动电机(7)为低速三相异步电动机。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法律条文教学的教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展示幕布(9)为玻璃纤维幕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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