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无中管自行车及其车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968881阅读:455来源:国知局
一种无中管自行车及其车架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自行车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无中管自行车,尤其涉及一种自行车的无中管车架。



背景技术:

现有的自行车,其车架大多如图1所示,包括:一个三角架,以及后上叉4和后下叉5,勾爪9其中三角架又包括:上管1、下管2和中管3,五通10,车头管8,因上管1、下管2和中管3三者大致首尾相连,构成一个稳定的三角结构,所以称三角架。

现有采用三角架结构的自行车的车架,具有力学结构上的优点,因此应用广泛,但是也同时存在风阻大及传动力效能低等问题,因此有待改进。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之一是提供一种无中管自行车,解决目前有中管自行车风阻大及传动效能低的问题。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之二是相应提一种无中管自行车,包括车架,所述车架包括:车头管,五通,勾爪,上管、下管、后上叉和后下叉,其特征在于,所述车架还包括对称设置的两片补强片,所述补强片的两端分别连接后上叉和后下叉。

优选的技术方案中,所述补强片与后上叉和后下叉之间采用焊接方式固定连接,或者补强片与后上叉及后下叉采用碳纤维复合材料一体成型为一个整体结构。

进一步优选的技术方案中,所述补强片的两端设置有蝶形沿边。

优选的技术方案中,所述补强片为扇环形,且其形状、尺寸及位置,与后上叉和后下叉之间的部分轮圈相适配。

进一步优选的技术方案中,所述补强片的截面为前窄后宽的楔形。

供一种无中管自行车的车架,解决目前有中管自行车风阻大及传动效能低的问题。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无中管自行车的车架,包括:车头管,五通,勾爪,上管、下管、后上叉和后下叉,其特征在于,所述车架还包括对称设置的两片补强片,所述补强片的两端分别连接后上叉和后下叉。

优选的技术方案中,所述补强片与后上叉和后下叉之间采用焊接方式固定连接,或者补强片与后上叉及后下叉采用碳纤维复合材料一体成型为一个整体结构。

进一步优选的技术方案中,所述补强片的两端设置有蝶形沿边。

优选的技术方案中,所述补强片为扇环形,且其形状、尺寸及位置,与后上叉和后下叉之间的部分轮圈相适配。

进一步优选的技术方案中,所述补强片的截面为前窄后宽的楔形。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采用了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无中管自行车车架的一种无中管自行车,由于其没有中管,而代之以两片补强片,在保证车架整体强度的同时,可以减少风阻,并且由于用两片补强片代替了中管,可以使得后轴与中轴之间的距离更小,也就是牙盘与自行车后轮花鼓的轴心之间的距离可以缩短,从而可以提高传动效能。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详细描述。

附图说明

图1是现有自行车的车架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方式中车架的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方式中补强片与后上叉和后下叉连接的结构示意图;

图4是是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方式中车架与后轮安装在一起时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本具体实施方式提供的一种无中管自行车,其车架如图2所示,包括:上管1、下管2、车头管8,五通10,勾爪9,后上叉4和后下叉5。与现有自行车车架的不同之处在于,其没有中管3,而是如图2和图3所示,代之以对称设置的两片补强片6,所述补强片6的两端分别连接后上叉4和后下叉5。

采用了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方式技术方案车架的一种无中管自行车,由于其没有中管3,而代之以两片补强片6,在保证车架整体强度的同时,以及减少风阻,并且由于用两片补强片6代替了中管,可以让自行车的后轮设计的更靠前,使得后轴与中轴之间的距离更小,也就是牙盘与自行车后轮花鼓的轴心之间的距离可以缩短,从而可以提高传动效能。

优选的技术方案中,所述补强片6与后上叉4和后下叉5之间采用焊接方式固定连接,此种连接方式更加牢固可靠。

优选的技术方案中,所述补强片6与后上叉4和后下叉5还可采用碳纤维复合材料一体成型为一个整体结构,此种连接方式更加牢固可靠,而且重量更轻。

进一步优选的技术方案中,所述补强片6的两端设置有蝶形沿边61,可以更好的与后上叉4和后下叉5焊接,确保连接强度。

优选的技术方案中如图4所示,所述补强片6从自行车的侧面看为扇环形,且其形状、尺寸及位置,与后上叉4和后下叉5之间的部分轮圈7相适 配,这样从自行车的侧面看,补强片6就好像与轮圈7融为一体了,整体感觉更加美观和简洁。

进一步优选的技术方案中如图3所示,所述补强片6的截面为前窄后宽的楔形,这样就像整流罩的效果一样,有利于进一步减小风阻。

以上内容是结合具体的优选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所作的进一步详细说明,不能认定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只局限于这些说明。对于本实用新型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简单推演或替换,都应当视为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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