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速控制装置的制造方法_5

文档序号:9316565阅读:来源:国知局
14。在计时器DTl已经计时结束的情况下,控制部4从步骤S97转移至步骤S93,之后执行与第二动作模式同样的程序。
[0075]在此,自动变速时,控制部4使辅助力大的第二动作模式比第一动作模式延迟时间(无反应时间)长,降低了第二动作模式的变速频率。由此,在助力自行车中,自动变速时难以产生无用的变速动作,从而能够使骑乘舒适度提高。
[0076]<其他的实施方式>
以上,关于本发明的一实施方式进行了说明,但是本发明并不限定于上述的实施方式,在不脱离发明主旨的范围内能够进行各种变更。特别地,本说明书记载的多个实施方式以及变形例必要时能够任意地组合。
[0077](a)在第一实施方式中,在自动变速以及手动变速这两种变速模式下实施了对应动作模式的变速范围的限制,但本发明并不限于此。例如,可以只在自动变速的情况下限制变速范围。在第一动作模式和第二动作模式下变换同样级数数量的变速范围,但是变速范围的级数在第一动作模式与第二动作模式下也可以不同。
[0078](b)在第一实施方式中,在第一动作模式和第二动作模式下变换同样级数量的变速范围,但是变速范围的级数的数量在第一动作模式与第二动作模式下也可以不同。并且,也可以使自动变速模式和手动变速模式下的变速范围不同。
[0079](C)在第一实施方式的变形例中,以自动变速模式为例,通过变速比使变速范围在第一动作模式和第二动作模式下不同,但也可以在手动变速模式下使变速范围在第一动作模式和第二动作模式下不同。在手动变速模式的情况下,在图8中对步骤S63进行与图6的步骤S42同样的处理,并在图8中对步骤S64进行与图6的步骤S43同样的处理。
[0080](d)在第二实施方式中,在自动变速模式的降档变速和升档变速这两个变速方向上满足变速条件之后延迟执行实际的变速动作,而对应动作模式变更变速频率,但本发明并不限于此。例如,也可以只在自动变速模式的一个变速方向(例如降档变速)上对应动作模式变更变速频率。
[0081](e)在上述的第一实施方式以及第二实施方式中,动作模式有两个,但本发明并不限于此。动作模式也可以有三个以上。动作模式例如是无助力模式、弱助力模式、强助力模式等。这种情况下,在全部的动作模式下变速范围(或者变速频率)可以不同,但也可以只是至少一个的动作模式与其他的多个动作模式和变速范围(或者,变速频率)不同。
[0082](f)在上述的第一实施方式以及第二实施方式中,作为行驶状态,选择了自行车的速度,但行驶状态并不限于自行车的速度。例如,也可以将曲柄的踏频(曲柄的旋转速度)、踏力以及自行车的前进方向的倾斜度作为行驶状态。在选择踏力作为行驶状态的情况下,控制部4可以以随着踏力增大而变速比减小的方式控制变速装置。另外,在选择踏频作为行驶状态的情况下,控制部4可以控制变速装置的变速比以使踏频变为规定的范围。在选择倾斜度作为行驶状态的情况下,控制部4可以控制变速装置以使倾斜度越大则变速比越小。
[0083](g)在第二实施方式中,在升档和降档中,对第一无应答时间Tl以及第二无应答时间T2设定了时间,但也可以在降档和升档中设定不同的时间。这种情况下,可以将降档时的无应答时间设定为比升档时的无应答时间长。
(h)在上述的实施方式中,控制部4是能够切换自动变速控制和手动变速控制的,但控制部4可以是只具备自动变速控制的结构,也可以是只具备手动变速控制的结构。 附图标记说明:
[0084] I控制装置
2 驱动单元 8 行驶状态检测部 14 控制部 107 电动变速单元
【主权项】
1.一种变速控制装置,其对应设于自行车上并辅助人力驱动力的辅助动力装置的多个动作模式,来控制自行车的变速装置, 该变速控制装置具备变速控制部,该变速控制部对应所述多个动作模式来选择可使用的变速范围,在所选择的变速范围内控制所述变速装置。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变速控制装置,其中, 所述多个动作模式包含第一动作模式和第二动作模式, 所述变速控制部使在所述第一动作模式下可使用的变速范围和在所述第二动作模式下可使用的变速范围的至少一部分不同。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变速控制装置,其中,所述变速控制部以所述第二动作模式时可使用的最大变速比比所述第一动作模式时可使用的最大变速比大的方式控制所述变速 目-ο4.如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变速控制装置,其中,所述变速控制部以所述第二动作模式时可使用的最小变速比比所述第一动作模式时可使用的最小变速比大的方式控制所述变速装置。5.如权利要求2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变速控制装置,其中, 所述第一动作模式是由第一辅助力辅助所述人力驱动力的动作模式, 所述第二动作模式是由比所述第一辅助力大的第二辅助力辅助所述人力驱动力的动作模式。6.如权利要求2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变速控制装置,其中, 所述第一动作模式是不使所述辅助动力装置产生辅助力的动作模式, 所述第二动作模式是使所述辅助动力装置产生辅助力的动作模式。7.如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变速控制装置,其中,所述变速范围由变速比或变速级定义。8.如权利要求1至7中任一项所述的变速控制装置,其中,所述变速控制部对应变速指令控制所述变速装置。9.如权利要求1至8中任一项所述的变速控制装置, 该变速控制装置还具备检测自行车的行驶状态的行驶状态检测部, 所述变速控制部对应所述行驶状态检测部的检测结果控制所述变速装置。10.一种变速控制装置,其对应设于自行车上并辅助人力驱动力的辅助动力装置的多个动作模式,来控制自行车的变速装置,其中, 所述多个动作模式包含第一动作模式以及第二动作模式, 所述变速控制装置具备变速控制部,该变速控制部在所述自行车的速度变为规定的值以下时,在所述第一动作模式下,以变为对应所述第一动作模式的第一变速状态的方式控制所述变速装置,在所述第二动作模式下,以变为对应所述第二动作模式且与所述第一变速状态不同的第二变速状态的方式控制所述变速装置。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变速控制装置,其中,所述规定的值为O。12.如权利要求10或11所述的变速控制装置,其中,所述第一变速状态下的变速比比所述第二变速状态下的变速比小。13.如权利要求10至12中任一项所述的变速控制装置,其中, 所述第一动作模式是由第一辅助力辅助所述人力驱动力的动作模式, 所述第二动作模式是由比所述第一辅助力大的第二辅助力辅助所述人力驱动力的动作模式。14.如权利要求10至12中任一项所述的变速控制装置,其中, 所述第一动作模式是不使所述辅助动力装置产生辅助力的动作模式, 所述第二动作模式是使所述辅助动力装置产生辅助力的动作模式。15.如权利要求10至14中任一项所述的变速控制装置,其中,所述变速控制部在所述自行车的速度变为规定的值以下时,在所述第一动作模式下,以变为预先设定的第一变速级的方式控制所述变速装置,在所述第二动作模式下,以变为预先设定的第二变速级的方式控制所述变速装置。16.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变速控制装置,该变速控制装置包含能够变更所述预先设定的第一变速级和预先设定的第二变速级的至少一方的变更部。17.一种变速控制装置,对应设于自行车上并辅助人力驱动力的辅助动力装置的多个动作模式,来控制自行车的变速装置,其中, 所述多个动作模式包含第一动作模式以及第二动作模式, 所述变速控制装置具备变速控制部, 该变速控制部在所述第一动作模式下,对应与时间有关的第一参数和所述自行车的行驶状态控制所述变速装置, 该变速控制部在所述第二动作模式下,对应与时间有关且与所述第一参数不同的第二参数和所述自行车的行驶状态控制所述变速装置。18.如权利要求17所述的变速控制装置,其中, 所述变速控制部在所述第一动作模式下,从所述自行车的行驶状态满足了规定的条件之时经过所述第一参数所表示的时间后仍持续满足所述规定的条件时,使所述变速装置变速, 所述变速控制部在所述第二动作模式下,从所述自行车的行驶状态满足了规定的条件之时经过所述第二参数所表示的时间后仍持续满足所述规定的条件时,使所述变速装置变速。19.如权利要求17或18所述的变速控制装置,其中, 所述变速控制部在所述第一动作模式下,从所述自行车的行驶状态满足了规定的条件之时经过所述第一参数所表示的时间后不满足所述规定的条件时,不使所述变速装置变速; 所述变速控制部在所述第二动作模式下,从所述自行车的行驶状态满足了规定的条件之时经过所述第二参数所表示的时间后不满足所述规定的条件时,不使所述变速装置变速。20.如权利要求17至19中任一项所述的变速控制装置,其中,所述第一参数所表示的时间比所述第二参数所表示的时间短。21.如权利要求17至20中任一项所述的变速控制装置,其中,所述自行车的行驶状态从由所述自行车的速度、曲柄的踏频、所述人力驱动力以及所述自行车的前进方向的倾斜度所构成的组中选择。22.如权利要求17至21中任一项所述的变速控制装置,其中,所述变速控制部对于朝向变速比变小的变速,对应所述第一参数以及所述第二参数和所述自行车的行驶状态来控制所述变速装置。23.如权利要求17至22中任一项所述的变速控制装置,其中, 所述第一动作模式是由第一辅助力辅助所述人力驱动力的动作模式, 所述第二动作模式是由比所述第一辅助力大的第二辅助力辅助所述人力驱动力的动作模式。24.如权利要求17至22中任一项所述的变速控制装置,其中, 所述第一动作模式是不使所述辅助动力装置产生辅助力的动作模式, 所述第二动作模式是使所述辅助动力装置产生辅助力的动作模式。
【专利摘要】本发明提供一种变速控制装置,在助力自行车中使骑乘舒适度提高。控制装置(1)是对应设于自行车上并辅助人力驱动力的驱动单元(2)的多个动作模式,来控制自行车的电动变速单元(107)的变速控制装置。控制装置(1)具备控制部(4)。控制部(4)对应多个动作模式来选择可使用的变速范围,在所选择的变速范围内控制电动变速单元(107)。<pb pnum="1" />
【IPC分类】B62M6/45
【公开号】CN105035246
【申请号】CN201510208610
【发明人】高俊
【申请人】株式会社岛野
【公开日】2015年11月11日
【申请日】2015年4月28日
【公告号】DE102015106496A1, US20150307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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