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立体停车库载车板锁固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982087发布日期:2018-07-20 20:19阅读:347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立体停车库,尤其涉及一种立体停车库载车板锁固装置。



背景技术:

在立体停车库中,需要利用移动小车来进行存车和取车的工作,在存取车时,需要通过移动小车上的横向托架来将装有汽车的载车板装卸于移动小车上,而横向托架的移动方向与移动小车在水平方向上的移动方向相垂直,因此,在移动小车移动时,容易导致横向托架受到与横向托架移动方向相垂直的力,从而容易导致横向托架与移动小车之间的连接被损坏。

而且,现有的载车板放置在停车位的载车板支架时,载车板支架与载车板之间没有锁扣装置,会导致载车板放置不稳定。

此外,当移动小车在立体停车库中升降时,到停车层时,移动小车会停止不动,进行存取车工作,而在现有立体停车库中,移动小车在停车层悬停时,只能靠升降装置进行固定,在存取车时,因为悬停不够稳定,移动小车会晃动,降低存取车效率,且容易发生事故。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在于提供一种立体停车库载车板锁固装置,解决上述现有技术问题中的一个或者多个。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方面,提供一种立体停车库载车板锁固装置,包括移动小车本体和可移动设置于移动小车本体上的横向托架,横向托架的移动方向与移动小车本体的移动方向垂直;移动小车本体一侧设有载车板支架和可移动设置于载车板支架上的载车板,载车板支架均设有锁扣装置,载车板设有与锁扣装置配合的挡块,锁扣装置能够锁紧挡块;横向托架侧边设有与锁扣装置配合,能使锁扣装置脱离挡块的解锁装置。

在一些实施方式中:锁扣装置包括锁扣本体,锁扣本体一端为配重端、另一端为挡部端,配重端的重量大于挡部端,锁扣本体中部通过转轴活动连接于载车板支架,挡部端能卡住挡块,载车板支架设有限制配重端向下移动的限位杆。由此,通过配重端的重量大于挡部端,使得在自然状态下配重端下降,挡部端上升,挡部端能够挡住载车板上的挡块,当挡部端卡主挡块后,限位杆通过限制配重端向下移动,而使得挡部端将挡块锁住,进而将载车板锁固于载车板支架上,提高了稳定性。

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挡部端朝向解锁装置的一侧设有弧面部。由此,当载车板向载车板支架移动时,挡块能够通过弧面部将挡部端向下压,越过挡部端,使挡部端卡主挡块。

在一些实施方式中:解锁装置具有第一斜面部,第一斜面部朝向锁扣装置的一端高度低于第一斜面部的另一端,锁扣本体的配重端设有与第一斜面部配合,且能够驱动配重端升起的斜面配合部。由此,当横向托架向载车板移动时,解锁装置的第一斜面部触碰配重端的斜面配合部,并推动配重端上升,使得挡部端脱离挡块,进行解锁。

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斜面配合部为设置于配重端的第二斜面部,第二斜面部朝向解锁装置的一端高度高于第二斜面部的另一端。由此斜面配合部能够配合第一斜面部使配重端上升。

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斜面配合部为设置于配重端侧面的提升杆,当挡部端卡主挡块时,提升杆的水平高度靠近第一斜面部朝向锁扣本体一端的水平高度。由此斜面配合部能够配合第一斜面部使配重端上升。

本实用新型通过在载车板支架上设置锁扣装置,能够将载车板锁固在载车板支架上,提高载车板稳定性。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种立体停车库载车板锁固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一种立体停车库载车板锁固装置的锁扣装置第一实施例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一种立体停车库载车板锁固装置的锁扣装置第二实施例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说明,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说明。

如图1所示,一种立体停车库载车板锁固装置,包括移动小车本体1和可移动设置于移动小车本体1上的横向托架2,横向托架2的移动方向与移动小车本体1的移动方向垂直,在本实施例中,横向托架2的移动方向与移动小车本体1在水平方向上的移动方向垂直。

横向托架2底部通过支撑导轨21设置于移动小车本体1,具体来说,支撑导轨21的轴线与横向托架2的移动方向平行,支撑导轨21可以通过螺栓固定安装于移动小车本体1上,支撑导轨21上沿其轴线方向均布有多个支撑滚轮27,支撑滚轮27可以通过轴承和轴承座安装于制成导轨21上,横向托架2挖设有与支撑滚轮27配合的支撑滚轮槽28,支撑滚轮27嵌设于支撑滚轮槽28内,且可以沿支撑滚轮槽28移动。由此,支撑滚轮与支撑滚轮槽之间的配合,不仅能对横向托架移动起到导向作用,也能够也能够防止横向托架沿移动小车本体的移动方向晃动。

横向托架2的两端分别设置有用于限制其沿移动小车本体1移动方向晃动的定位导向装置,每个定位导向装置均包括有安装座22,安装座22的轴线与横向托架2移动方向平行,安装座22可以通过螺栓固定安装于移动小车本体1,安装座22朝向横向托架2的一侧均布有多个导向轮23,横向托架2侧面可以焊接有与导向轮23配合的导轨24。安装座22朝向横向托架2的一侧沿安装座22的轴线方向均布有多个导向轮座25,导向轮座25可以通过螺栓固定安装于安装座22,导向轮23一一对应通过轴承安装于导向轮座25内。由此,导向轮可以对横向托架的移动起到导向作用,也能够防止横向托架沿移动小车本体的移动方向晃动。

导向轮23外侧包裹有橡胶垫。由此,使得导向轮与导轨之间的接触具有弹性,防止接触过硬而损坏导向轮。

由此,通过在横向托架的两端分别设置定位导向装置,能够防止横向托架沿移动小车本体的移动方向晃动,而在安装座和横向托架之间设置导向轮和导轨,能够对横向托架的移动起到导向作用。

此外,如图2所示,移动小车本体1一侧设有载车板支架31和可移动设置于载车板支架31上的载车板32,载车板支架31均设有锁扣装置,载车板32设有与锁扣装置配合的挡块33,挡块33可以焊接于载车板32底部,锁扣装置能够锁紧挡块33;横向托架2侧边设有与锁扣装置配合,能使锁扣装置脱离挡块33的解锁装置41。

其中,锁扣装置包括锁扣本体42,锁扣本体42一端为配重端43、另一端为挡部端44,配重端43的重量大于挡部端44,配重端43可以焊接或一体成型有配重块,配重端43可以通过自身重力来驱动锁扣本体42旋转,锁扣本体42中部通过转轴45活动连接于载车板支架31,转轴45一端可以焊接于载车板支架31,另一端可以通过轴承连接锁扣本体42。挡部端44能卡住挡块33,载车板支架31设有限制配重端43向下移动的限位杆34,限位块34的一端可以焊接于载车板支架31。由此,通过配重端的重量大于挡部端,使得在自然状态下配重端下降,挡部端上升,挡部端能够挡住载车板上的挡块,当挡部端卡主挡块后,限位杆通过限制配重端向下移动,而使得挡部端将挡块锁住,进而将载车板锁固于载车板支架上,提高了稳定性。

其中,挡部端43朝向解锁装置41的一侧一体成型有弧面部46。由此,当载车板向载车板支架移动时,挡块能够通过弧面部将挡部端向下压,越过挡部端,使挡部端卡主挡块。

其中,解锁装置41具有第一斜面部47,在本实施例中,解锁装置41可以是金属块,其可以焊接于横向托架2一侧,第一斜面部47可以一体成型于解锁装置41朝向锁扣装置的一侧,第一斜面部47朝向锁扣装置的一端高度低于第一斜面部47的另一端,锁扣本体42的配重端43设有与第一斜面部47配合,且能够驱动配重端43升起的斜面配合部。由此,当横向托架向载车板移动时,解锁装置的第一斜面部触碰配重端的斜面配合部,并推动配重端上升,使得挡部端脱离挡块,进行解锁。

其中,斜面配合部为一体成型于配重端43的第二斜面部48,第二斜面部48朝向解锁装置41的一端高度高于第二斜面部48的另一端。由此,第二斜面部48能够配合第一斜面部使配重端上升。

此外,如图3所示,斜面配合部还可以为固定安装于配重端43侧面的提升杆49,当挡部端44卡主挡块33时,提升杆49的水平高度靠近第一斜面部47朝向锁扣本体42一端的水平高度。由此,提升杆49能够配合第一斜面部使配重端上升。

此外,还可以包括具有多个停车层的停车库本体,移动小车本体1能够在停车库本体中上下移动,且能够在每个停车层悬停,移动小车本体1设有插销11和驱动装置,每个停车层一侧均固定安装有与插销11配合的插槽13,驱动装置能够驱动插销11插入或脱离插槽13。

其中,移动小车本体1一侧可以固定安装有插销套14,插销11可移动插设于插销套14内。由此,插销套对插销起到固定和导向的作用,使其能够准确插入插槽内。

其中,驱动装置包括驱动电机15、第一连杆16和第二连杆17,驱动电机15固定安装于移动小车本体1,驱动电机15输出端连接于第一连杆16一侧,能够驱动第一连杆16旋转,第一连杆16一端铰接于第二连杆17一端,第二连杆17一端铰接于插销11一端。由此,驱动电机通过驱动第一连杆旋转,当第一连杆旋转到竖直状态时,插销脱离插槽;当第一连杆旋转到水平状态时,插销插入插槽,能够锁定移动小车本体。

在另一种实施方式中,插销11和第二连杆17的数量均为两个,且以驱动电机15为中心对称设置,在每个停车层也设有与插销11配合的两个插槽13,此时驱动电机15的输出端键连接于第一连杆16的中心处,由此能够更好的提高移动小车本体悬停在停车层的稳定性。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通过在横向托架的两端分别设置定位导向装置,能够防止横向托架沿移动小车本体的移动方向晃动,而在安装座和横向托架之间设置导向轮和导轨,能够对横向托架的移动起到导向作用;此外,还通过在载车板支架上设置锁扣装置,能够将载车板锁固在载车板支架上,提高载车板稳定性;此外,还通过在移动小车本体上设置插销,每个停车层设置与插销配合的插槽,使得移动小车本体移动到停车层进行存取车时,可以通过插销和插槽的配合,将移动小车本体较稳的固定于停车层,提高存取车的稳定性。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创造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相似的变形和改进,这些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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