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自开合取料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600011阅读:375来源:国知局
一种自开合取料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物料运输机械领域,更具体的讲是一种便于运输粉状及液态物料的自开合取料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自动化物流运输线体上,物料取料托盘基本上只是配备简单的承托运输装置,如机械手;有些甚至还采用人工取料的方式。现有承托运输装置在自动取料过程中浪费运输工时,特别是对于不易机械抓取的粉状及液态物料,更是无法做到运输过程的快速执行。本文针对取料始终端工时浪费问题,以及运输粉状和液态物料时托盘的更替性和取料快速操作性问题,提出一种自动开合取料托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自开合取料装置,目的在于现有承托运输装置取料时,特别是对于不易机械抓取的粉状及液态物料,存在取料速度慢,更替性差等的问题。

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自开合取料装置,包括底座、托盘本体、托盘门板以及驱动组件,上述底座装设有使托盘本体在底座上前后移动的推动装置,上述托盘本体的上端面设有一料槽,该料槽在托盘本体前端设有一进料口,上述托盘门板通过上述驱动组件可自动开合地设置于进料口。

进一步,上述驱动组件包括复位杆组和顶杆,上述托盘本体的上端面在料槽的左右两侧均设有前枢接座和后枢接座,上述托盘门板左右两侧的中部可旋转地对应设置于两上述前枢接座,上述托盘门板左右两侧的上部均铰接有一使托盘门体闭合的复位杆组,复位杆组的另一端枢接于所述后枢接座,上述顶杆设置于物料供给装置的出料端上方,并与托盘门板的中上部相对立。

更进一步,上述复位杆组包括套筒、长杆和复位弹簧,上述套筒和长杆的外侧壁均设有一限位盘,套筒的一端铰接于上述托盘门板,另一端可活动地套设于上述长杆,长杆的另一端枢接于所述后枢接座,上述复位弹簧套于套筒外部且两端分别与两限位盘相顶持。

进一步,上述托盘本体的前端两侧均设有一与物料供给装置的出料端相契合的对接杆和对接槽。

进一步,上述托盘本体的后端设有一板块,该板块的上端面设有两根牵引柱,上述推动装置包括宽型气爪、气缸和活动杆,上述气缸通过安装架设置于所述底座的后端,上述活动杆可前后滑动地设置于底座的上端面,上述活动杆的后端与上述气缸的活塞杆相连接,前端设有配合牵引柱使用的宽型气爪。

进一步,上述底座包括口字形框体,该口字形框体内排列设有复数根用于支撑托盘本体的滚轴。

进一步,上述底座的下端面还设有一使底座与物料供给装置的出料端错开的输送线。

由上述对本实用新型结构的描述可知,和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有益效果是:

其一、本实用新型包括底座、托盘本体、托盘门板以及驱动组件,上述底座装设有使托盘本体在底座上前后移动的推动装置,上述托盘本体的上端面设有一料槽,该料槽在托盘本体前端设有一进料口,上述托盘门板通过上述驱动组件可自动开合地设置于进料口。本实用新型由推动装置推送托盘本体,驱动组件控制托盘门板开合,可快速完成取料动作,保护运输物料,适用于不同状态的物料;可代替人工或机械手取料送料,提高线体效率。

其二、本实用新型中,驱动组件包括复位杆组和顶杆,托盘本体的上端面左右两侧均设有前枢接座,托盘门板左右两侧的中部对应设置于两前枢接座,托盘门板左右两侧的上部均铰接有一使托盘门体闭合的复位杆组,顶杆设置于物料供给装置的出料端上方,并与托盘门板的中上部相对立。上述驱动组件可以让托盘门体与物料供给装置的出料端相对接时自动打开,相分离时自动闭合并保持,通过调整顶杆的位置和销轴位置(指托盘门体与复位杆组、托盘本体之间的枢接位置),可以改变托盘门体的开启角度,也可以让托盘门体达到一定角度可引起自动锁死,保持输送过程中托盘门体始终处于紧闭状态。可见,本实用新型具有成本低,工作效率高,应用场景广泛等优点。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一(包括物料供给装置的出料端)。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意图二(未画出顶杆)。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拆解示意图(未画出顶杆)。

图4为托盘本体的倒置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在托盘门体闭合时的状态示意图。

图6为本实用新型与物料供给装置的出料端相对接时的状态示意图。

图7为复位杆组与托盘门体的另一种具体铰接方式。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参照附图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

参照图1、图2和图3,一种自开合取料装置,包括底座1、托盘本体2、托盘门板3以及驱动组件4,其中,底座1装设有使托盘本体2在底座1上前后移动的推动装置5。托盘本体2的上端面设有一料槽20,该料槽20在托盘本体2前端设有一进料口,托盘门板3通过驱动组件4可开合地设置于上述进料口。

参照图1、图2和图3,具体地,推动装置5包括宽型气爪53、气缸51和活动杆52。托盘本体3的后端设有一板块23,该板块23的上端面设有两根牵引柱231。气缸51通过安装架111设置于底座1的后端。活动杆52可前后滑动地设置于底座1的上端面,并且活动杆52的后端与气缸51的活塞杆相连接,活动杆52的前端设有配合牵引柱使用的宽型气爪53。

参照图1和图3,作为优选方案:底座1包括口字形框体11,该口字形框体11内排列设有复数根用于支撑托盘本体2的滚轴12。滚轴12可以减轻托盘本体2的底部磨损,有助于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口字形框体11设有两条滑轨112,活动杆52底部设有与滑轨112相配合的滑块(图中为标出),使活动杆52可滑动地设置于口字形框体11。口字形框体11的前端还设有一倾斜板113,以便于推动装置5将托盘本体2从别处(如输送线或其他工位)拖至底座1上。

参照图1、图2和图3,具体地,宽型气爪53包括两个臂杆531,每个臂杆531的外侧壁前端均设有一与牵引住231相配合的夹持口530。

参照图1、图2、图3和图4,具体地,驱动组件4包括复位杆组41和顶杆42,所述复位弹簧套于套筒外部且两端分别与两限位盘相顶持。托盘本体2的上端面在料槽20的左右两侧均设有前枢接座21和后枢接座22,托盘门板3左右两侧的中部可旋转地对应设置于两个前枢接座21,并且托盘门板3左右两侧的上部均铰接有一使托盘门板3闭合的复位杆组41,复位杆组41的另一端枢接于后枢接座22。顶杆42设置于物料供给装置(图中未画出)的出料端a上方,并与托盘门板3的中上部相对立。

参照图1、图2、图3和图4,更具体地,复位杆组41包括套筒411、长杆412和复位弹簧413,套筒411和长杆412的外侧壁均设有一限位盘410,套筒411的一端铰接于托盘门板3,另一端可活动地套设于长杆412,长杆412的另一端枢接于后枢接座22。参照图7,复位杆组41与托盘门体3的另一种具体铰接方式:托盘门体3的背面设有铰接座341,复位杆组41通过铰接座341可转动地连接于托盘门体3。

参照图1,作为优选方案:顶杆42的顶持面呈凸型曲面,顶杆42的上端面设有一与顶杆42相配合的缺口30,并且缺口30的底面同样呈凸型曲面。这样可以有效避免顶杆42与托盘门板3相互卡死,出现托盘门板3正常打开或闭合的情况。

参照图1、图5和图6,作为优选方案:顶杆42可调节地装设于物料供给装置,通过调节顶杆42的高低位置或/和前后位置,可以改变托盘门体3的开启角度。此外,还可以通过调整销轴位置(指托盘门体3与复位杆组41、托盘本体2之间的枢接位置),可以改变托盘门体3的开启角度。

参照图1、图3、图4、图5和图6,作为优选方案:托盘本体2的前端两侧均设有一与物料供给装置的出料端a相契合的对接杆24和对接槽25。对接槽25的入口处还设有倒角,两端斜面过渡,以保证托盘本体2与出料端a对接时可以自动校正。

参照图1、图5和图6,作为优选方案:对于液态及粉状物料,料槽20的底面不一定为水平面,可以是斜面或者凹型曲面,以控制物料堆积方向。同时托盘门体3与托盘本体2之间视不同物料,采取不同的密封方式,以确两者之间的密封性。

参照图1和图5,具体地,底座1的下端面还设有一使底座1与物料供给装置的出料端a错开的输送线(图中未画出),以便于通过推送装置5将携带物料的托盘本体2从底座1送至下一工位以及将空置的托盘本体2从别处拖至底座1上。

参照图1至图6,本实用新型的工作过程:(1)宽型气爪53抓取托盘本体2:首先宽型气爪53驱动两臂杆531朝中间靠拢,再由气缸51向前推动活动杆52,使两臂杆531的前端伸入两牵引柱231之间,同时使夹持口530位于两牵引柱231的连线上,再宽型气爪53驱动两臂杆531朝两侧伸展,直至两牵引柱231卡于夹持口530内,至此完成抓取动作;(2)与出料端a对接并取料:由气缸51向前推动活动杆52,托盘本体2随之向前移动;托盘本体2向前移动的过程中,托盘门板3受顶杆42顶持而顺时针旋转打开,直至出料端a与托盘本体2相对接(通过与出料端a相契合的对接杆24和对接槽25,确保出料端a与托盘本体2准确对接。)。(3)物料(图中未体现)从出料端a进入料槽20。(4)复位:由气缸51往后拉回活动杆52,携带物料的托盘本体2与出料端a分离,同时托盘门板3受复位杆组41而逆时针旋转闭合。(5)运送物料:可采用两种不同的运送方式,其中一种方式是,利用运输线(图中未体现)将携带物料的托盘本体2单独移动至下一工位;另一种方式是,利用底座1下方的输送线,将底座1移动之下一工位,待物料转移后,再由上述输送线将底座1复位;因此在实际生产使用时,一个底座1可以配合多个托盘本体2进行工作。

综上可见,本实用新型是一种自动定位、自动开合托盘门体、多种物料状态运输为一体的自动开合取料装置,可代替人工或机械手取料送料,自动调整运输过程位置偏差,保护运输物料,大大提高线体物流运输效率。不同于配备复杂控制系统的托盘,本实用新型成本低、工作效率高,应用场景广泛。

上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设计构思并不局限于此,凡利用此构思对本实用新型进行非实质性的改动,均应属于侵犯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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