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由事故引发的调节装置的车辆座椅底部构造_3

文档序号:9568043阅读:来源:国知局
出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下装配件元件6a的枢转。在这种情况下,在装配件元件6a的正常使用位置,固定元件8a布置在后者即装配件元件6a上,以及一对座椅导轨3彼此隔开。由于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下所产生的力,座椅结构7的面对车辆后侧的一部分通过装配件元件6a的枢转而降低,使得固定元件8a进入到下部座椅导轨4和上部座椅导轨5之间的间隙内,其中固定元件8a使得两个座椅导轨4、5不可逆地变形,其结果是相对于下部座椅导轨4固定上座椅导轨5。
[0049]车辆座椅底部构造1的第二实施例的装配件元件6b与车辆座椅底部构造1的第一实施例的装配件元件6a的不同之处在于,装配部9在相同的空间方向上不以至少两次折角的方式延伸(图4),而是最初在一个方向上大致成直角弯曲,然后以在相反的方向上大致成直角弯曲的方式类似地延伸(图6),其结果是装配件元件6b的下边缘(所述下边缘邻接用于布置在上部座椅导轨5上的切口 16)已经可用作固定元件8b中,而不必专门进行进一步的成形。
[0050]第一实施例(图4)和第二实施例(图6)两者的装配件元件6a、6b由于在每种情况下折角两次而在这种情况下具有平面表面部分,当装配件元件6a、6b安装在上部座椅导轨5上时,所述平面表面部分可与该上部座椅导轨5的表面充分接触,并且因此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下用作止动表面21 (图5)。
[0051]止动表面21 —体地形成在装配件元件6a、6b上,以及将装配件元件6a、6b以可枢转的方式布置在紧固到座椅结构7的轴12上的可能性使得可以将一对座椅导轨3的一个或两个完全布置在车辆座椅13的座椅表面14的下方(图7),其结果是车辆座椅底部构造1的特别节省空间的设计是可能的,也不存在对两对座椅导轨3相对于座椅框架15的非对称布置的任何妨碍。
[0052]附图标iP,清单
[0053]1车辆座椅底部构造
[0054]2调节装置
[0055]3 一对座椅导轨
[0056]4下部座椅导轨
[0057]5上部座椅导轨
[0058]6a装配件元件
[0059]6b装配件元件
[0060]7座椅结构
[0061]8a固定元件
[0062]8b固定元件
[0063]9装配部
[0064]10齿轮段
[0065]11折角后的部分
[0066]12 轴
[0067]13车辆座椅
[0068]14座椅表面
[0069]15座椅框架
[0070]16 切口
[0071]17轴接纳开口
[0072]18前部装配件
[0073]19结构单元
[0074]20 齿
[0075]21止动表面
【主权项】
1.一种具有由事故引发的调节装置(2)的车辆座椅底部构造(1),其包括: -一对座椅导轨(3),其具有上部座椅导轨(5)和下部座椅导轨(4),上部座椅导轨(5)以相对于下部座椅导轨(4)可位移的方式布置;以及 -座椅结构(7),其通过装配件元件^a、6b)以可枢转的方式布置在上部座椅导轨(5)上; 其特征在于: -装配件元件(6a、6b)配置并布置到上部座椅导轨(5)上和座椅结构(7)上,使得在发生事故的情况下,布置在装配件元件(6a、6b)上的固定元件(8a、8b)进入到将上部座椅导轨(5)锁定到下部座椅导轨(4)的锁定位置。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座椅底部构造,其特征在于,固定元件(8a、8b)配置为使得其在锁定位置以力配合的方式将上部座椅导轨(5)固定到下部座椅导轨(4)。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车辆座椅底部构造,其特征在于,固定元件(8a、8b)在锁定位置以夹持的方式布置在上部座椅导轨(5)和下部座椅导轨(4)之间。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座椅底部构造,其特征在于,固定元件(8a、8b)在锁定位置使得下部座椅导轨(4)的至少一部分变形,优选同时还使得上部座椅导轨(5)的一部分变形。5.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座椅底部构造,其特征在于,装配件元件(6a,6b)由两个部件形成,其中装配件元件(6a、6b)优选包括至少一个装配部(9)和一个齿轮段(10) ο6.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座椅底部构造,其特征在于,固定元件(8a、8b)与装配件元件(6a、6b) —体地形成,优选与装配件元件(6a、6b)的装配部(9) 一体地形成。7.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座椅底部构造,其特征在于,齿轮段(10)牢固地布置在装配部(9)上,并且与车辆座椅(13)的另外结构单元(21)相互作用,使得能够通过装配件元件(6a、6b)调节车辆座椅(13)相对于下部座椅导轨(4)的高度或倾斜度。8.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座椅底部构造,其特征在于,装配件元件(6a、6b)、特别是装配件元件^a、6b)的装配部(9)形成为一至少折角两次的结构元件,其中装配件元件(6a、6b)的一个折角后的部分(11)形成固定元件(8a、8b)。9.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座椅底部构造,其特征在于,装配件元件(6a、6b)布置成在每种情况下既能够相对于上部座椅导轨(5)又能够相对于座椅结构(7)枢转,其中装配件元件(6a、6b)优选通过轴(12)连接到座椅结构(7)。10.一种车辆座椅(13)、特别是机动车辆座椅,其具有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具有由事故引发的调节装置(2)的车辆座椅底部构造(1)。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车辆座椅,其特征在于,至少一对座椅导轨(3)完全布置在车辆座椅(13)的座椅表面(14)的下方,使得座椅结构(7),具体是座椅表面(14)的座椅框架(15),即使固定元件(8a、8b)在锁定位置,也相对于车辆座椅(13)在机动车辆中的安装位置完全位于所述至少一对座椅导轨(3)的上方。
【专利摘要】本发明涉及具有由事故引发的调节装置的车辆座椅底部构造,其包括:一对座椅导轨,其具有上部座椅导轨和下部座椅导轨,上部座椅导轨以相对于下部座椅导轨可位移的方式布置;以及座椅结构,其通过装配件元件以可枢转的方式布置在上部座椅导轨上。为了提供车辆座椅底部构造,车辆座椅底部构造使得在发生事故的情况下可靠地将车辆座椅沿着一对座椅导轨可靠地固定,同时以简单的方式防止车辆座椅通过由事故引发的力而下降,其中构造容易装配且可以成本有效地生产,同时对于故障具有小的感知度,并且也可以完全地安装在任何所需车辆座椅的下方,其设置成使得装配件元件以如此的方式设计并布置到上部座椅导轨上和座椅结构上,以至于在发生事故的情况下,布置在装配件元件上的固定元件进入到将上部座椅导轨锁定到下部座椅导轨的锁定位置。
【IPC分类】B60N2/427, B60N2/42, B60N2/46, B60N2/16
【公开号】CN105324271
【申请号】CN201480033388
【发明人】J·亚尼切克, M·胡达克, P·T·基拉亚
【申请人】约翰逊控股公司
【公开日】2016年2月10日
【申请日】2014年6月10日
【公告号】DE102013106250A1, EP3007928A1, US20160107549, WO2014198694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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