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光混合元件和发光材料容积体的照明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283430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照明装置(6),具有:

-带有光输入面(2)和光输出面(3)的光混合元件(1),

-多个光源(5,5’),所述光源的初级光(P)能够入射到所述光输入面(2)上,

-带有载体(9)的波长转换装置(8,9),在所述载体上布置有发光材料容积体(8),

-所述发光材料容积体(8)能够由从所述光输出面(3)发射出的初级光(P)照亮,

-至少一个用于形成从所述波长转换装置(8,9)发射出来的有用光(P,S)的输出耦合光学件(10),所述输出耦合光学件具有至少一个不成像的安全区域(11),

其中,

-多个所述光源(5,5’)将所述光源的初级光(P)以一定的夹角(β)入射到所述光输入面(2)上,

-至少一个所述安全区域(11)占据所述输出耦合光学件(10)上的一个位置,所述位置在移除所述发光材料容积体(8)的情况下对应于初级光(P)的高强度的区域(M2)。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装置(6),其中,所述载体(9)是反射式的载体。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装置(6),其中,所述载体(9)是透光的载体。

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照明装置(6),其中,至少一个所述安全区域(11)是吸收光的区域。

5.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照明装置(6),其中,至少一个所述安全区域(11)是漫射地散射光的区域。

6.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照明装置(6),其中,至少一个所述安全区域(11)是镜面反射式的区域,所述镜面反射式的区域将投射到所述镜面反射式的区域上的光(P;P,S)以一定的空间角度反射,所述空间角度对能够从所述输出耦合光学件(10)输出耦合为有用光的光放射模式没有贡献。

7.根据权利要求5和6中任一项所述的照明装置(6),其中,投射到至少一个所述安全区域(11)上的光(P;P,S)至少部分地反射到光传感器(12)上。

8.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照明装置(6),其中,所述安全区域(11)是至少部分区段地构造成环形的区域。

9.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照明装置(6),其中,所述光混合元件(1)是棒形的光混合元件。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照明装置,其中,所述光混合元件(1)至少部分区段地具有六边形的横截面(4)。

11.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照明装置(6),其中,所述光源(5,5’)是半导体光源。

12.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照明装置(6),其中,所述照明装置(6)是汽车照明装置的至少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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