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机器人设备,具体地指一种基于视觉识别的自动上料装置。
背景技术:
现有生产、装配生产线上,各物料、工件通常采用人工上料的方式。然而上述方式不仅效率低下,而且增加了操作人员的工伤的风险。现在已实现对各物料进行识别的视觉识别系统,亟待一种结合视觉识别系统实现自动上料加工,省去人力操作的工伤风险和人力成本的自动化上料装置。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出了一种基于视觉识别的自动上料装置。
本实用新型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基于视觉识别的自动上料装置,包括起料装置,所述起料装置包括导轨,所述导轨一端的下方设置有用于存放原料的原料仓;所述起料装置还包括上端与所述导轨滚动配合的连接杆,所述连接杆下端连接有吸盘;
所述连接杆内设置有气管,所述气管的一端贯穿所述吸盘并与所述吸盘平齐,所述气管的另一端与气压源相连接;
所述导轨另一端连接有用于检测物料的检测装置;
所述导轨另一端的下方还设置有传送辊组件,所述传送辊组件包括若干个沿所述导轨长度方向布置的传送辊,所述传送辊的传动方向与所述导轨长度方向平行且远离所述原料仓;
所述传送辊组件远离所述导轨的一端设置有分料辊组件;所述分料辊组件包括分料组件基座和伸缩导柱,所述伸缩导柱的固定端与所述分料组件基座转动连接;所述伸缩导柱的活动端与连接板相连接,所述连接板上转动连接有若干个分料辊;
当所述伸缩导柱的活动端相对于所述伸缩导柱的固定端运动时,带动所述分料辊上下移动使其的高度低于或高于所述传送辊;
当所述伸缩导柱的固定端相对所述分料组件基座转动时,带动所述分料辊的传动方向与所述导轨长度方向一致或垂直。
进一步地,所述分料辊组件远离所述导轨的一端还交替设置有若干个所述传送辊组件和所述分料辊组件。
本实用新型通过现有的视觉识别技术对物料进行识别分类,通过吸盘与气压源相连接,通过控制气压的方式吸附控制上下物料,并通过传送辊传送,通过底座可转动的分料辊将物料从不同方向卸下实现物料的分流。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整体结构俯视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起料装置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传送装置部分俯视结构示意图;
图4为图3的正视示意图。
附图中,各标号所代表的部件列表如下:
原料仓1;起料装置2;导轨2.1;连接杆2.2;吸盘2.3;第一分料仓 3;第二分料仓4;检测装置5;传送辊组件6;传送辊6.1;分料辊组件7;分料辊7.1;分料组件基座7.2;伸缩导柱7.3。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特征进行描述,所举实例只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非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的范围。
如图1所示,一种基于视觉识别的自动上料装置,包括起料装置2,起料装置2包括导轨2.1,导轨2.1一端的下方设置有用于存放原料的原料仓 1。其中图中圆形部分代表物料。
如图2所示,起料装置2还包括上端与导轨2.1滚动配合的连接杆2.2,连接杆2.2下端连接有吸盘2.3;
连接杆2.2内设置有气管,气管的一端贯穿吸盘2.3并与吸盘2.3平齐,气管的另一端与气压源相连接;通过气压源实现吸盘2.3处的真空负压或正气压实现物料的取放。
导轨2.1另一端连接有用于检测物料的检测装置5;优选地,检测装置5 与外部的控制器相连接,并通过现有的视觉识别技术对物料进行识别分类,例如分析物料是否合格或有瑕疵而属于次品。
导轨2.1另一端的下方还设置有传送辊组件6,传送辊组件6包括若干个沿导轨2.1长度方向布置的传送辊6.1,传送辊6.1的传动方向与导轨2.1 长度方向一致;通过传送辊组件6这种方式可以实现物料的快速的远距离传输。
传送辊组件6远离导轨2.1的一端设置有分料辊组件7;分料辊组件7 包括分料组件基座7.2,分料组件基座7.2与伸缩导柱7.3的固定端转动连接;伸缩导柱7.3的活动端与连接板相连接,连接板转动连接有若干个分料辊7.1。
如图3、图4所示,当伸缩导柱7.3的固定端相对分料组件基座7.2转动时,带动分料辊7.1的传动方向与导轨2.1长度方向一致或垂直。
如图1所示,通过上述方案,可将分料辊7.1的传送方向面向分料辊7.1 两侧的第一分料仓3或第二分料仓4;其中可将其中一个作为合格品分料仓,另一个作为次品分料仓。
当伸缩导柱7.3的活动端相对于伸缩导柱7.3的固定端运动时,带动分料辊7.1的高度低于或平行于传送辊6.1。
这样可以使得整个分料辊组件7下降到相邻的传送辊组件6的下方空间进行选择,而物料从分料辊组件7上下落的行程会低于其它方案,避免物料下落受冲击损坏。
分料辊组件7远离导轨2.1的一端还交替设置有若干个传送辊组件6和分料辊组件7。这样使得单分料辊组件7的二元分料方案得以拓展,当分料辊7.1与相邻的传送辊6.1的高度平齐时且传送方向与导轨2.1的长度方向一致时,分料辊7.1承担传送辊6.1的功能将物料继续相下游传送,直至传送到下一个需要进行分料位置的分料辊组件7。
以上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