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副车架结构,其特征在于,包括:
底板(10);
顶板(20),所述顶板(20)设置在所述底板(10)上;
第一加强板(50),所述第一加强板(50)设置在所述底板(10)的背离所述顶板(20)的一侧,所述第一加强板(50)的边缘具有第一加固翻边(51),且所述第一加固翻边(51)包围在所述底板(10)的周缘之外。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副车架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10)包括:
主体段(11);
由所述主体段(11)的两端伸出的伸出段(12),所述第一加固翻边(51)的至少一部分包围所述伸出段(12)的周缘。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副车架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主体段(11)与所述伸出段(12)的连接处也被所述第一加固翻边(51)包围。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副车架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顶板(20)的周缘与所述底板(10)的周缘对齐,所述第一加强板(50)包围在所述顶板(20)的周缘和所述底板(10)的周缘之外。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副车架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顶板(20)设置在所述底板(10)上并与所述底板(10)之间形成中空腔体(30);所述副车架结构还包括第二加强板(40),所述第二加强板(40)设置在所述中空腔体(30)内,且所述第二加强板(40)的两边分别与所述底板(10)和所述顶板(20)连接,所述第二加强板(40)的至少一部分与所述伸出段(12)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副车架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加强板(40)具有筋槽(41),所述筋槽(41)沿平行于所述底板(10)和/或所述顶板(20)的方向延伸。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副车架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加强板(40)沿所述筋槽(41)的延伸方向包括顺次连接的直板段(42)和折弯板段(43),所述直板段(42)与所述折弯板段(43)之间具有夹角。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副车架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筋槽(41)由所述直板段(42)延伸至所述折弯板段(43)。
9.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副车架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加强板(40)的上边缘具有第二加固翻边(44),所述第二加固翻边(44)与所述顶板(20)连接。
10.一种车辆,其特征在于,包括权利要求1至9中任一项所述的副车架结构。